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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法学会成立

时间:2014-06-11   来源:云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5月16日,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法学会成立大会暨县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洪,县政协副主席高永才出席会议并为县法学会授印、授牌。县瑶族协会、县苗族学会、县壮族学会、县布依族学会的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来自全县法学界、法律界50多名会员参加了成立大会。

  会议选举产生了河口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潘洪云当选会长,县法院副院长陈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辉、县公安局副局长彭金春、县司法局副局长盘凡靖当选副会长,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陈何燕当选秘书长。会议选举产生理事30名。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洪在会上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要努力提高法学研究水平,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 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法学研究领域出现的错误观点和有害思潮,必须旗帜鲜明地予以批判和抵制,确保法学研究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法学会各项工作和法学研究健康发展。二要把握重点,服务大局。紧密结合法律实践,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把司法实践的经验进行有效提炼,及时转化为指导司法工作的理论成果,为法治河口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要加强建设,适应需要。县法学会要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认真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探索,进一步增强自身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积极稳妥发展会员,抓好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推进依法治县及民主法治建设献计出力,建设美丽家园的伟大实践中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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