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8-26 来源:江苏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7月6日,由省检察官协会、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的“新刑诉法理解与适用”专题研讨会在常州溧阳举行。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省检察官协会会长严明到会讲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陈剑虹作总结发言,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致辞。
严明在讲话中说,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在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特别程序等方面都作了重要完善,赋予检察机关更多的执法任务和法律监督职责。要深刻认识刑诉法修改给司法机关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研究刑诉法修改后司法职能的发展变化,确保司法职权规范行使。要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衔接,确保新刑诉法全面正确实施。省检察官协会和省法学会刑诉法学研究会要充分发挥联系沟通社会各界的优势,团结并凝聚全省法学界、司法实务界和社会各界热心刑诉法学研究的同志,集思广益,形成联动,共同推动刑诉法研究的发展。
陈剑虹在总结发言时指出,研讨会集中反映了我省理论和实务界学习研究刑诉法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理论和实践的融合,有效地促进了学术和工作的交流。下一阶段,省检察官协会、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将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把握新刑诉法,着力研究解决新刑诉法适用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新刑诉法实施试点及工作机制创新研究,积极推进江苏刑诉法学研究深入发展。
来自江苏省公安、检察、高校和律师等系统的司法实务工作者、高校专家学者以及上海、西藏、新疆等地区的检察官共6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议围绕尊重和保障人权、证据制度、强制措施制度、技术侦查制度、辩护制度、特别程序制度六个专题进行了热烈讨论。11位论文作者作了大会发言,4位专家学者进行了精彩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