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8-27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徐福顺副省长在青海省法学会编报的(《法治要报》2012年第4期)题为“从制度层面完善青海循环经济立法”的意见上作出“请青海省政府法制办阅研”的重要批示。这是《法治要报》创刊以来第四次得到省领导的重要批示。徐副省长的批示又一次说明:《法治要报》是法学会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的有效渠道,是实现青海省法学研究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同时也表明法学会只有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服务工作大局,法学研究才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才能拿出务实管用的研究成果,为青海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支持,才能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为实现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两新”目标和“三区”战略有所作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