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06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2年,昌吉州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自治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新疆法学会2012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团结和组织全州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中心任务和政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三个团体”和“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优势,努力在引领和组织法学研究、学术交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高素质的法学法律人才队伍、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不断增强法学会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实现法学会工作的整体跃升,积极为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法治保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理论支撑,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推动自治州法学研究和法治文化建设繁荣发展
认真组织全州法学会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自治区、自治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利用法学会特有的工作平台和手段,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学会在“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中的重要作用,牢牢占领意识形态领域阵地,自觉抵制各种杂音、噪音和错误政治观点和法学观点的侵蚀,坚持守土有责,尤其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反分裂斗争中打好政治仗、法律仗、舆论仗,以思想上的清醒、理论上的自觉、行动上的坚定,确保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通过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活动,传播法治文化,培养锻炼法学家队伍;通过开展各种研讨活动,加大对深入推进昌吉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深化“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工作进程中遇到的重大法学理论问题的研究;通过探索建立“昌吉州法学、法律人才库”,展示自治州法治建设的成就。
二、紧紧围绕自治州发展稳定大局,组织推动法学理论研究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的提升创新,确保研究成果上水平、出精品、见实效。要紧紧围绕自治州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法律前沿问题开展研究,多研究能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问题,充分发挥学术团体的专业优势。要加强选题调研,找准问题,联合攻关,拿出更多有价值、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加以推广应用,为领导决策和完善立法提供参考。
——围绕为推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法治保障,确定重点项目和课题,集中力量组织实施。
——围绕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理论支撑,重点就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社会管理法制化,以及重点地区和流动人口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保稳定、促和谐,就维稳工作常态化、非法宗教活动的源头治理以及确保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等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就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法治保障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重点就宪法实施过程中的成绩、经验、问题和强化宪法实施进行研究。
三、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法学研究咨询机制
(一)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增强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实践性和针对性。建立学术委员会例会制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为法学会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带队伍、出成果的独特作用和优势,积极引导、鼓励学术委员会委员探索和发现自治州法学研究领域的前沿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增强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实践性和针对性,着力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全面提高法学研究咨询队伍的整体实效。要加强与各县市政法委、州政法各部门、党政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大院校的联系与沟通,形成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州、推出研究成果的强大合力和工作机制,使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使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智力成果更加直接地服务自治州政法工作,切实提高学术委员会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咨询和学术交流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注重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活跃学术交流合作。要在州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上开展理论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有针对性地推荐优秀法学理论研究成果,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成果的实践效果,为党委宏观决策服务。要大力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各类学术研讨活动。今年,结合自治州法学会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及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中国法学会、新疆法学会召开的各种论坛和工作会议,参加各类全国性和区域性法学研讨活动,或组织赴自身建设和工作开展较好的省、市法学会进行学习、参观、考察,进一步开阔学术视野和工作思路,积极拓展法学交流的新平台。积极主动建立与全疆各地州法学会的定期交流机制,认真学习其他兄弟地州法学会在开展法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相互取长补短,改进自身不足,促进工作科学发展。
四、主动贴近自治州法治建设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讨征文及评优表彰活动
以宪法实施30周年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讨征文及评优表彰活动。紧密结合推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深化四项重点工作的法治建设实际,围绕自治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后的各项举措、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社会管理创新、解决涉法涉诉突出问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等政法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征文活动,并评选表彰优秀论文。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政法干警参与法学研究的积极性,通过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提高自治州法学会的学术层次和影响力。适时举办主题法治论坛,深入探讨研究影响自治州安全稳定的重点问题。编辑出版优秀论文集,在《庭州法学》选登,加强学习交流。同时,积极向《中国法学》、《新疆政法》、《新疆法学》、《新疆法制报》等权威报刊、杂志推荐优秀作品,大力宣传自治州优秀法学、法律人才。
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纪念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中国法学》、《新疆政法》、《新疆法学》、《新疆法制报》等各类媒体、网站为载体,以法学理论成果为支撑,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巩固和扩大宣传阵地,增强宣传效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营造良好氛围。紧密围绕州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深化四项重点工作,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治宣传活动。认真办好《庭州法学》专刊,深入推进自治州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为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信息平台,在全州法学和法律系统定期刊发,大力宣传州法学会工作、法学研究成果,收集国内最新立法信息、著名法学专家的研究成果、法学研究前沿性的观点以及有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对策建议,及时总结有益经验,供领导和政法各部门决策参考。积极筹建“昌吉州法学会网站”,使其成为州法学会反映工作动态、加强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新平台,成为开展法制宣传、展示学术成果、服务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的最好窗口,密切州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之间的交流、联系与合作。
(二)适时举办“庭州系列法治讲坛”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按照中国法学会推进“双百”活动常态化法治教育机制,积极主动与对口援昌省市沟通对接,充分利用对口援昌省市优秀法学专家资源,围绕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治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筹办“庭州系列法治讲坛”,进一步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主动与依法治州办公室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机制,以“法制文化基层行”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法治六进活动”。特别是加强与教育局、团委、少工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沟通合作,创新教育管理方式,深入开展“法治进学校”活动,举办各种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普及法律知识,为推进依法治州进程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六、大力加强法学会建设和会员队伍建设,推动工作不断上台阶
(一)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强素质和增活力为重点,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通过抓教育、抓培训、抓典型、抓先进,全面加强法学会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努力使法学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以奋发有为的工作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法学会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要进一步贯彻中政委5号、18号文件精神,立足昌吉、研究昌吉、服务昌吉,当好党委、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认真把工作开展起来,活跃起来。以提升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能力、服务自治州发展稳定大局能力为主线,实现法学会建设的整体跃升。
(二)着力抓好法学研究理论队伍的建设。积极探索、逐步建立“昌吉州法学、法律人才库”,为推进依法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储备坚实的法学、法律人才。认真做好法学研究理论骨干的培训,通过各种学术交流、教育培训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充分发挥优秀法学、法律人才特别是法学专家在服务政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撑作用。积极引导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树立“忠诚、为民、廉洁、公正”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始终坚持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认真做好会员发展、管理与服务工作。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和《昌吉州法学会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昌吉州法学会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建立健全法学会规章制度,认真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真正把一些优秀的法学和法律工作者吸纳进法学会组织,进一步扩大法学会组织的覆盖面。做好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学会会员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建立资源信息服务、网络服务、咨询服务等会员服务平台,建立会员广泛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参与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增强法学会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