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07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
昌吉州法学会成立以来,紧紧围绕自治州发展稳定大局,积极组织推动法学理论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发挥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利用学术委员们的法律专业优势,为昌吉州的执法、司法实践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2012年7月25日,昌吉州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工作例会,各位专家委员们对昌吉州政法委执法监督科提供的一起昌吉州某县一食品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其销售员的身份,将公司货物提取并销售后,违反公司规定,长期不将货款交予公司的案例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学术委员们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对案例中的几个关键问题和环节进行了分析、讨论,使执法监督工作中原本不太清晰的问题清晰了,对解决问题的思路达成了共识,为执法监督科对此案的协调和监督提供了指导和帮助。
昌吉州党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州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立新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对昌吉州法学会及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法学会要紧紧围绕实现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性任务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和研究重点,切实有效地为实现两大历史性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要为自治州跨越式发展的大局服务。要着眼于加强完善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和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更好地为自治州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要为自治州维护稳定、长治久安的大局服务。要善于从基层实践中汲取丰富营养,深化和完善“一反两讲”理论体系,加强打击“三股势力”渗透破坏的法律对策的研究,加强依法管理宗教、民族事务及打击宗教极端活动的研究,全力维护自治州社会大局稳定。
三要为积极化解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服务。要加强对改革发展稳定、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法律问题的研究,为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和办法。
四要为加强自治州社会管理创新服务。要积极参与自治州社会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可行性对策,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制度、体制、机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要为解决执法、司法工作中疑点、难点问题服务。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形成长效机制,定期集体研究讨论执法、司法工作中的疑难案例,使法学会成为破解疑点、难点问题的有利平台,积极为自治州执法、司法实践活动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