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24 来源:武汉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2年9月7日,武汉市法学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在市环保局召开,学会专职副会长周玉、秘书长董又学、学会兼职副秘书长及学科研究会秘书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秘书长董又学主持。
会上,认真学习了《王乐泉同志在全国省级法学会会长研讨班上的讲话》、《陈冀平同志在全国省级法学会会长研讨班上的讲话》;通报了市法学会领导赴中国法学会汇报我市法学会工作的情况,以及武汉市法学会获首届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优秀组织奖有关情况。
学会兼职副秘书长、各学科研究会秘书长畅谈了学习王乐泉、陈冀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体会,表示要坚决按照中央和中国法学会领导讲话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汇报了武汉法治论坛征文组织情况及学科研究会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周玉副会长在总结讲话时强调: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王乐泉、陈冀平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贯彻落实,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中心工作和大局,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充分发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二、要坚持秘书长会议制度,坚持秘书长参加会议制度。学科研究会要通过参加秘书长工作会议了解情况、获得信息、加强沟通,推动学科研究会工作的深入开展,原则上秘书长工作会议一季度召开一次。三、兼职副秘书长、学科研究会秘书长要下大力气抓好“武汉法治论坛•2012”征文工作。一是要根据论坛要求,进一步做好征文发动工作;二是要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对重点文章要定人定时间,跟踪进度;三是要在报送文章前进行筛选,确保报送的论文具有较高质量;四是确定论坛征文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在武汉法治论坛上,市法学会将对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四、各学科研究会要结合自身特点召开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等,每年应开展至少一次活动。五、法学会要积极扩大研究成果的转化渠道,为学科研究会的研究成果转化搭建更广阔的平台。市法学会要加强对中国法学会的专报工作,并进一步提高《武汉法学要报》、《武汉法治》的办刊质量等。
会议还对扩大《武汉法治》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建立会员小组等工作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