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20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11月12日至13日,中国法学会区域法治论坛调研会在杭州召开
11月12日至13日,中国法学会在杭州召开区域法治论坛调研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山西、河南、上海、江苏、浙江、广西、甘肃八省(市、区)法学会负责人和中国法学会会员部相关人员共2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梁毅主持。
会上,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党组成员陆剑锋作了《区域法治论坛的实践与思考——以长三角法学论坛为例》的发言。各地代表就近年来区域法治论坛的举办情况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一致认为,中国法学会倡导成立的六大区域法治论坛意义重大,不仅是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需要,也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更是培养锻炼法学法律人才的重要平台。区域法治论坛运作多年,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论坛形式单一、成果转化不高、举办动力不足、存在低水平重复现象等等。对此,与会代表就进一步做好区域法治论坛进行了充分探讨,从确定主题、完善机制、创新形式、加强沟通、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李清林副会长充分肯定了大家的发言。他表示,中国法学会将在综合大家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创新论坛举办形式和机制、提高论坛质量、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制订出台指导性意见,切实加大对全国区域法治论坛的指导力度。
浙江省法学会作为东道主承担了此次会议的接待和会务工作,提供了热情周到的服务保障,受到与会各方一致好评。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党组书记宋光宝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强同志的委托,到会拜访与会领导和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