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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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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法学会2013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3-04-09   来源:武汉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法学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团结带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求是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打造学术品牌,不断夯实学术平台,拓宽成果转化和交流渠道,进一步繁荣应用法学研究,规范和活跃会员管理,壮大学术骨干和通讯员队伍,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和自身建设,努力为法治武汉、平安武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主动参与法治武汉、平安武汉建设

  1、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通过在会员中开展主题笔会、主题报告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深刻学习和理解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以十八大精神指导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

  2、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办好区域法治论坛的意见》的征求意见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意见》精神,以“六大”区域论坛和各省、市自主创办的论坛为视野,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为重点,以2013年全市政法重点工作为导向,以打造区域品牌论坛为抓手,立足武汉地方实际,选准选好论坛主题。创新“武汉法治论坛”形式,搞好三个结合,即局部与全局的结合、务实与务虚的结合、形式与内容的结合,在办出特色、办出亮点上做文章,着力提高论坛成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应用性,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更好地服务普法、司法和执法实践。

  3、与赣湘鄂皖四省发起建立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战略相呼应,市法学会拟与上述三省省会长沙、南昌、合肥等城市法学会联系,倡议适时组织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研究探讨相关重大法律问题,为城市群的经济、社会及民主法制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2013年武汉法治论坛拟确定主题为:武汉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保障。

  4、以学科研究会为主体,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组织全市法学界、法律界知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等参加专题研讨会,研讨法治武汉建设的问题,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提出意见和措施,切实履行法治武汉建设者、实践者的职责。

  5、以高校团体会员为主体,组织专家特别是中青年学者,深入平安武汉建设第一线和基层政法单位开展调研,摸实情、会民意、开视野、长才干。

  6、为在全市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法律的良好氛围,助推法治武汉、平安武汉建设,拟于创造条件申报组织开展“武汉地区法治建设杰出人物”评选活动。

  二、以重点课题研究为载体,不断推进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创新

  7、组织高等法学院系、各学科研究会、江汉大学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所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市法学会、市社科基金、市社科联等部、省、市级课题的招标工作,力争承担各级课题1-3项。市法学会要面向全市法学、法律界开展2013年重点课题招标立项工作。

  8、组织高等法学院系、团体会员单位、各学科研究会、江汉大学社会管理研究所,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结合武汉实际,参与事关武汉经济、社会、法治等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

  ——围绕国家自主创新城市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法治问题研究

  ——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城市法治保障的顶层设计

  ——推进法治武汉建设,加快建成法治政府相关问题研究

  ——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推进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提高司法公信力问题研究

  ——如何培育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理念及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加强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问题的研究,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研究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平安武汉建设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建设美丽武汉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三、 发挥平台作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法治实践

  9、坚持《武汉法治》“立足武汉,面向全国,聚焦典型,侧重应用法学研究”的办刊宗旨,以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维护公民权利和自由,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82宪法30周年大会上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讲话精神,以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总体部署为指针,拿出总体思路,搞好顶层设计,拓宽征稿、约稿渠道,充分及时反映全市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最新成果,充分反映全市政法干警忠于党、忠诚为民本色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发挥骨干通讯员队伍的作用,严格办刊流程和制度,确保办刊的正确政治方向和办刊质量,不断扩大其社会影响。

  10、充分发挥《要报》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法治实践方面的作用。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两个诉讼法贯彻实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加快法治武汉、平安武汉建设等方面的热点问题、法学理论前沿观点和法治实践难点问题,进行提炼整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及有关部门提供可资参考的法学研究成果和立法、司法方面的建议,力争《要报》被上级部门转发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

  四、加强学科研究会的建设,发挥好研究会学术研究主阵地、主力军作用

  11、根据形势和发展的需要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适时地创建新的学科研究会,今年拟新成立一个学科研究会。

  12、按照调整、充实的原则,抓好七个学科研究会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其引领、组织法学研究的能力。原法律文书研究会要重新确定挂靠单位,继续开展司法文书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13、拟于第二季度举办马克昌杯优秀刑事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全市刑事法律文书质量,更好地服务刑事司法活动。评选活动由市法学会、武汉大学法学院、马克昌基金会主办,市民商法学研究、市刑事法学研究会、武汉市律师协会承办。

  14、鼓励各学科研究会结合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自身职能,多形式系统深入地开展法学应用研究,繁荣自身专业研究,指导职能实践活动。加强对研究会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目标管理,督促研究会开展活动,严格落实“1、2、3、4年度基本任务”,即每年召开1次学术年会、提交2个基本材料(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提供至少3篇高质量的论文、每月提供一篇重要信息。研究会凡举办研讨会、报告会、座谈会,须提供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会议综述及简报。

  15、加强研究会规范化建设,完善奖励制度、秘书长工作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等,指导研究会建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适时召开秘书长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研究会。

  五、搞好法制宣传专题讲座,进一步扩大报告会的社会影响力

  16、要配合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继续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湖北法学家巡回报告会”的武汉专场活动。今年,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核心,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等重大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及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法治保障研究顶层设计作为重点,邀请全国知名的专家学者进行宣讲或专题讲座,努力使报告会成为高端学习的平台和扩大法学会社会影响的平台,营造全党、全社会、各团体机关良好的学习氛围。

  六、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对外法学交流活动,不断拓宽办会的思路和视野

  17、参加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2013年组织的一系列论坛、研修班、内地与港澳青年法律交流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法律研讨会等活动。市法学会对外交流活动今年力争有所突破。

  七、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作用

  18、加强对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两个学术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指导,推动专业委员会结合检察职能,发挥平台作用,搞好专题调研和重点课题的理论研究,多出在本行业、全市、全省及至全国的精品力作,更好地服务检察工作实践。认真总结两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经验,有重点地再成立2-3年专业委员会,开创基层法学研究的新局面。

  19、拟在市公安局、市法院成立学术专业委员会与会员小组相融合的学术专业委员会,注重吸收会员参与和发挥他们在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八、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20、加强法学会党组建设,继率先在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中成立党组后,要使党组工作制度化、组织生活规范化,发挥党组在引领法学研究,团结凝聚力量,培养骨干力量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前列。

  21、以学会机关干部在市委政法委机关挂职锻炼为契机,全面提高学会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在加强集体学习的同时,提倡开展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兴趣教育,学习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动手、动口和独挡一面的能力。

  22、以个人岗位责任制为基础,健全完善政治学习制度、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制度、业务学习制度、财务制度、工作讲评制度、廉洁勤政制度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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