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16 来源:宁夏自治区法学会 责任编辑:
4月12日上午,自治区法学会机关党总支召开“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邀请机关全体党员参加,提意见和建议,共同围绕法学会的发展畅所欲言,建言献策。
会议指出,近年来,机关党总支“一班人”团结协作,凝神聚力,采取有效途径,积极为法学会的发展鼓与呼,法学会的影响力逐年提升,作用发挥日益加强。各支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分工不分家,相互补台不拆台。全体机关党员奋发图强,以有为谋有位,在机关人少,影响力弱的情况下,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法学会系统前列。得到了自治区党委分管领导和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连续两次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但是,因2012年底法学会机关由行政编制转变为事业编制,人心浮动较大,个别党员不能正确对待组织的编制调整安排,出现工作消极现象,工作作风有所松懈,工作劲头有所减弱,工作标准有所降低,“慵懒散”现象有所抬头。
会议认为,“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的开展,对于法学会机关的现状来讲,是非常及时,非常必要的。从活动启动以来,机关严格按照“六个一”的规定要求,做到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切实改变了以往错误的认识,统一了思想,全体党员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贯彻自治区党委的决定,信心百倍投入各项工作中去。法学会机关的集中教育活动没有因主要领导缺位而应付了事,没有因机关人少而走过场,真正做到了时间、人员、内容、质量的“四落实”,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教育效果。
会议强调,自治区党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繁荣宁夏法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既是自治区党委对法学会工作的肯定,又为法学会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紧紧围绕《意见》的贯彻落实,巩固集中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细化责任目标,创造性的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为推动我区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发展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