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24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线,以服务保障加快推进“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为目标,着力在深化法学研究、推进法制宣传、加强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为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抓好《关于全省法学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意见》的贯彻落实,8月举办全省法学会系统领导干部读书会,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思想素质。
(2)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委重大会议以及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4月召开全省市县法学会工作会议,5月举办研究会工作会议。
(3)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法学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5月印发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围绕中心开展法学研究
(4)立足党的十八大精神,重点开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治国理政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推动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以及人大质询程序等方面的研究。
(5)立足国家四大战略举措,着力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法治保障、舟山群岛新区法治保障、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法治保障、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法治保障等方面的研究。
(6)立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化助推产业升级相关法治保障、基层民主建设法治化、基层社会管理法治化、政法文化和文化强省建设以及浙江水系生态法律保护等方面的研究。
(7)立足地方特色,抓好省管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法治保障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枫桥经验与现代法治研究。
(8)立足区域协调,组织参与长三角区域立法协调研究、执法和司法协调研究以及区域共性法律热点问题研究。
(9)立足学科资源,重点开展新刑诉法实施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标准研究、法治中国化研究。
各市、县(市、区)法学会、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要围绕上述重点课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理论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
三、进一步发挥研究机制作用
(10)不断完善课题研究机制,加强年度研究课题管理,进一步规范课题申报、立项、检查、结题环节的各项流程,注重完善细节。3月与省委政法委联合印发2013年度课题申报通知,5月召开课题评审会确定立项课题,同时完成2012年度立项课题的结题工作。
(11)主动参与“长三角法学论坛”的组织工作,通过秘书长联席会议,与沪苏皖两省一市法学会协商确定论坛主题,明确任务,精心筹备。加强省内区域法治论坛建设,加大指导力度, 8月在舟山召开由浙江海洋学院、舟山市法学会共同承办的第五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主题为“舟山群岛新区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适时召开第四届“山区经济发展法治论坛” 。
(12)选准合作课题,加强合作研究,5月与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法制日报》社在杭州共同举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论与实践”研讨会;7月与义乌市委政法委联合召开“义乌国家商贸城建设的法律问题”专题座谈会;8月召开第八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召开立法研讨会;10月与浙江大学共同承办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
四、进一步扩大学会的影响力
(13)围绕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资源与困难、依法治国与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依法执政与党的领导方式改革、“美丽中国”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等主题,6-10月在全省继续组织开展“双百”法治宣讲活动。4月初,召开省“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在本系统内开展“双百”活动,拓展法治宣传的渠道和途径,创新组织形式及宣讲方式,继续推动“双百”活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党校”、“进高校”,不断提升“双百”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14)积极组织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参加科普周活动。继续扩大参与面,动员、鼓励广大会员踊跃参与法律科普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下基层活动,帮助群众解决涉及征地拆迁、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扩大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帮教。各市法学会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科普宣传活动,组织法律专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引导帮助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
(15)《法治研究》要发挥“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和“华东地区优秀期刊”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刊物的质量。全年编辑出版《法治研究》12期和赠刊2期。《法治内参》、《要报》要结合时政热点,选取重大法律难点问题,依托课题成果、研讨成果、投稿征文等渠道,挖掘提炼理论观点和真知灼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人大立法提供参考。《浙江法学动态》、“浙江法学网”和各市法学会主办的法学内刊以及网站(网页),要及时报道学会工作信息,大力推介优秀成果,为进一步扩大学会的影响力发挥好传播媒介作用。
五、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
(16)建立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市级法学会建设考评标准;拟制有关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整合存量研究会,不断完善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会组织,建立竞争法学、农业与农村经济法治等研究会。壮大和优化会员队伍,完善会员分类管理,适时印发《浙江省法学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
(17)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建立健全高校法学人才培养合作机制,与高校合作开展全省法科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创办“浙江法学大讲坛”。以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为主题,举办“浙江青年法学沙龙”,积极吸引青年学者参与法学研究。
(18)组织2批会员赴台湾开展法学交流,分批次组织全省法学会系统的领导干部赴兄弟省(市、区)开展工作交流,主动参与“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加强对外法学交流与宣传,组织1-2批会员赴国外学习考察。
(19)继续推进机关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引领作用,以规范化建设为牵引,完善制度,规范运行,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