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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法学会五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举行

时间:2013-05-02   来源:湖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4月26日,浙江省湖州市法学会五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举行。湖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法学会新任会长金建新参加会议并讲话。会上,表彰了2012年度法学研究优秀成果,获奖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会向五届四次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人事调整方案,选举金建新为市法学会会长。

  金建新充分肯定了去年以来市法学会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组织法学研究、强化法制宣传、推动法治实践、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建设“法治湖州”、“平安湖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金建新就做好今年我市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再简要讲三点意见:

  一、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方向至关重要,唯有方向明,才有正效应。法学研究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都很强的工作。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和专业研究力量,它的性质、地位和职能决定了必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法学研究工作健康发展。第一,要始终高举伟大旗帜。旗帜就是方向,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至关重要。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引导他们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特别是面对形形色色的法律文化和法学思潮,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有害思潮,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在法学领域的渗透,确保法学研究工作的正确方向。第二,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做好法学会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我们要坚持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法学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及时把党的主张、党的要求传达到全市法学界、法律界,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在法学研究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广大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第三,要始终坚持围绕大局。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只有着眼大局、围绕大局,才能体现作为、实现价值。我们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荟萃、研究力量雄厚、信息量大等优势,自觉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社会管理创新、保障改善民生等中心任务来思考、谋划、推进法学会工作。当前,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八大专项行动”、“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交通治堵、规范信访秩序等重点任务,紧紧围绕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按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思路,深入开展法学研究,多提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努力当好党委、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第四,要始终注重服务人民。法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执法司法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要从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现实问题出发,深入开展法律、法学研究,努力满足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努力提高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二、努力提升履职水平。水平是工作实绩问题,唯有水平提高,才能实绩好。法学会工作要取得更大实绩,必须主动探索创新。要按照国家提出的要求,结合湖州的实际,围绕建设“法治湖州”的目标,切实以改革创新精神来开展法学会工作。我们要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坚持“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保证,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准则”这一理念,围绕科学立法,看得准、提得出立法建议,为完善法律法规作出新的贡献;围绕严格执法,了解准、分析透执法现状,为严格执法提出真知灼见;围绕公正司法,动脑子,想办法研究公正司法的体制保障,为完善公正司法制度贡献才智;围绕全民守法,重实效,抓风尚,将普法与实效联系起来,确保全民守法,使每个公民真正认识到权利要务,但必须依法。通过违法形式、违法途径来维权是不可取的,要使大家真正懂得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这个观念要在全市上下深入人心。具体到方法来说,一是法学研究要更加务实。法学研究是为法治实践服务的。我们要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实际需要和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课题,集中力量进行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今年的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都把推进政法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摆上了重要位置,提出要重点推进劳动教养制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户籍制度等“四项改革”,这既是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法学研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加强与执法、司法部门的合作,深入开展务实性研究,及早提出相应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同时,还要认真研究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提供理论支持。要健全成果评价、评审机制,既要通过成果转化应用,服务领导决策和法治实践,又要使理论在实践中得以检验并不断发展,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湖州特色、有较高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二是法治宣传教育要增加实效。如何推进新形势下的法治宣传工作,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市法学会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力量,要主动研究、积极参与,配合宣传、司法等部门开展好“六五”普法工作,推动法治宣传从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向注重培育法治精神转变、从灌输式向渗透式转变、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努力提高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整体水平。三是法学文化建设要打造特色。我市具有良好的地方法学研究基础和悠久的法学文化传统,特别是沈家本法律文化是我市地方文化的瑰宝与骄傲,为我们开展法学研究注入了宝贵的人文元素。我们要继续深入挖掘利用沈家本法律文化的丰富内涵,进一步打响沈家本法律文化的地域品牌,同时还要加强对当代湖州籍法学家法律思想的研究,努力塑造具有湖州地域特色的法学文化。四是法律服务要完善机制。法学会中既有从事法学教育研究的同志,也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同志。我们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强化法律帮扶工作,继续开展好执法监督工作,努力使广大群众有冤能诉讼、正义能伸张,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让每个公民在每个法律事件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切实提升自身素质。素质成就事业,唯有高素质才能真胜任。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我们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切实担负起引领繁荣法学研究、引领造就高素质法学研究人才的重任,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加强学会组织建设。这是推动法学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组织的要求,切实加强学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联系服务能力。要积极推进专业法学研究会和县区法学会建设,切实加强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合理布局、改善结构”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把热爱法学研究,有较强研究能力、较高学历层次的法学、法律人才吸引和团结在法学会周围,要控制数量、注重质量,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学风正、充满生机活力的会员队伍。二要加强学术阵地建设。广泛争取社会支持,扎实开展学术征文、对外交流、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专题调研等活动,吸引更多的法学、法律人才参与进来。要借智借力,充分发挥好湖师院、湖职院、市委党校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小型、多样、适应性强的研讨和论坛活动,为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搭建好平台。三要加强会员作风建设。我们要结合开展“两看两比”活动,在广大会员中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之风,关注现实、实事求是的研究之风,埋头苦干、创新实干的工作作风,努力在加强和改进作风中推动法学会事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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