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位置: 首页 》地方法学会 》综合报道
温州市法学会召开会员联络员工作会议

时间:2013-05-03   来源:温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4月28日下午,温州市法学会召开首次会员联络员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法学会副会长林莉、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包奇涵、金世来、秘书处全体人员及64个会员单位联络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法学会副秘书长、秘书处处长包奇涵主持。

  会上,林莉副会长通报了市法学会2012年度工作情况;组织学习了《温州市法学会联络员工作管理办法》;传达了中国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精神。

  林建军常务副会长在讲话中详细介绍了法学会的组织性质、宗旨和工作职责以及市法学会近年来取得的主要成绩,并强调各会员联络员要充分认识法学会的地位和作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精神,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发挥联络员的职能作用,要变“中转站”为“加工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温州”建设和实现“三生融合•幸福温州”进程中作出积极贡献。

  林建军要求,会员联络员要认真领会、贯彻和落实市法学会各项工作部署,把握法学会工作的内涵、范围和规律,充分发挥联络员两个方面作用:一是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要积极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落实法学研究和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要协助单位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市法学会组织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市法学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发挥好信息桥梁纽带作用。要将市法学会工作的精神、部署要求和任务等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要掌握本单位法治工作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和推荐典型,将本单位在法治工作方面的重大举措、重大活动以及法学研究成果等信息情况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以使各地、各单位法学研究工作在市法学会的统一部署下得到协调发展。同时,要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好的做法,促进工作开展。

  林建军强调,市法学会要建立健全四项制度,推进法学会及会员联络员工作:一是服务机制。要抓紧设立资料信息服务、网络服务、咨询服务等会员服务平台,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让联络员了解法学会工作动态。要建立会员广泛参与机制,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会员服务活动。二是报告制度。联络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依照《温州市法学会联络员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向市法学会秘书处报送本单位法治和法学研究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反馈工作中的新经验、新情况和新问题。三是培训制度。要组织我市优秀的会员联络员参加市法学会组织的各种学习和考察活动,不断拓宽联络员的视野,增长见识和才干。同时,要不定期举办联络员培训班,不断提高联络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四是奖惩制度。要对联络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其单位反馈。对认真履行联络员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的优秀联络员,要给予奖励。

  温州市法学会会员联络员队伍是根据市法学会五届二次理事会决定正式组建的,目前共有会员联络组64个,联络员98名,直接协助市法学会联系、服务团体单位72个、会员1030名。会员联络员在会员服务、管理、发展与联系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已经成为市法学会联系广大会员的重要纽带。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