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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法学研究 助推法治安徽建设 ——访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徐立全

时间:2013-09-05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

  核心提示:安徽省法学会在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服务当地法治建设方面有哪些特色和经验,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徐立全。

  “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是法学会肩负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多年以来,安徽省法学会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致力于本省法学研究的繁荣与创新,不断取得丰硕研究成果,先后被授予“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集体”“全国法学会系统外事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十佳学会”“全省先进学会”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安徽省法学会在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服务当地法治建设方面有哪些特色和经验,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徐立全。

  记者:《法治安徽建设纲要(2011—2015)》明确了安徽法治建设的目标。《纲要》特别指出,要“充分发挥省市法学会在推动法学研究中的作用,不断深化法治理论研究”。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徽省法学会近年来在推进“法治安徽”建设中是如何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的?

  徐立全:建设“法治安徽”,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安徽的具体实践,是依法治省的深化和提升,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美好安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途径。近年来,安徽省法学会立足自身优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推进“法治安徽”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律实践。通过组织开展论坛、研讨会、座谈会、论证会、报告会以及课题研究、专题调研等各种类型的学术活动,研究回答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二是提交立法专家建议,促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推荐20余位专家入选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库,组织专家学者参与《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刑法(修正案)》《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等20余部重要法律草案的立法论证工作,多条建议被立法机关采纳。三是加强法制宣传。通过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这样高层次、高水平的法治宣讲活动,提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以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培养建设“法治安徽”的优秀人才。通过加强法学法律人才库建设、评选表彰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资助出版学术专著等活动,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建设“法治安徽”的伟大实践。五是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组织法学代表团赴境外考察,比较研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治经验和做法;参与主办“中部崛起法治论坛”“长三角法学论坛”等国家级学术论坛,拓宽安徽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研究视野和工作思路,为深入推进“法治安徽”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实践表明,安徽省法学会已成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安徽”的重要力量。

  记者: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是法学会发展的基础和保证。近年来,安徽省法学会在推进自身组织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请您谈一谈安徽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徐立全: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经形成以省法学会为中枢,以省辖市法学会为基础,以省法学会所属各研究会为依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的法学研究组织推动体系。这一工作局面的形成主要依托以下几方面工作的扎实推进:一是加强指导与支持力度,推动省辖市法学会建设。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通过出台文件、召开工作会议、组织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省辖市法学会建设。目前全省16个省辖市均已成立法学会。二是完善学科研究会建设,发挥学科研究会主阵地作用。2006年和2012年,省法学会成功召开所属研究会换届暨成立大会,集中对任期届满的研究会进行同时换届。目前,安徽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共有18个,聚合了全省法学界、法律界200多个单位的学科带头人及科研与业务骨干。2009年,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有力指导研究会开展研究活动。为规范和活跃研究会的活动,专门制定了《安徽省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同时动员组织各研究会积极参与省法学会组织开展的课题招投标、立法论证、调查研究、各种形式的论坛或研讨会等活动,并指导它们立足自身优势,自行组织开展一些学术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完善会员管理机制,推动会员队伍建设。省法学会始终坚持“管理要严、服务要优”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和掌握会员队伍建设规律,稳步推进会员队伍的规范化建设。2006年完成全省个人会员核实登记工作,实现了会员资料的微机管理;2009年在全国法学会系统率先开展了移交会员档案资料和换发会员证工作,为贯彻实施中国法学会新章程,实现全省法学会体系“三统一”打下了坚实基础;制定和完善了联络员工作制度、会员服务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细则,会员服务与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记者:创新是法学研究繁荣发展的动力源泉,也是保持法学会工作生机和活力的根本所在。近年来,安徽省法学会在工作机制上有哪些创新之举?

  徐立全:多年来,省法学会一直坚持“百花齐放、百花争鸣”的方针,积极扶持创新活动,大力表彰创新成果。在加强学会工作上,也做了一些开拓性的探索,逐步建立并完善了符合自身特点及发展规律的“五大工作机制”。一是区域法治论坛合作机制。如与其他省市共同举办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十三省市区经济法学术研讨会、豫鲁皖民商法学论坛、长三角法学论坛等,为区域性重大法治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建言献策搭建起重要平台。二是牵头省直相关学会、协会联合开展研究机制。由省法学会牵头省内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警察协会、律师协会、监狱学会等六家学会、协会联袂打造大型法治论坛,多角度、多领域深入探讨社会热点法治问题,由于论坛范围大、层次高、形式活,在省内法学界、法律界有较高影响。三是课题招标立项机制。从2004年起,省法学会开始面向会员进行科研课题公开招标,至今已连续进行10年,每年都能紧密结合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确定选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会员参与研究的热情。四是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五是大型法治宣讲机制。2007年和2011年,省法学会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直工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两次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安徽专场活动”。两次活动共举办11场报告会。 2008年和2009年,省法学会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先后在全省17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区)举办了近50场大型系列主题报告会,收到良好的反响。

  此外,安徽省法学会在加强法学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起来的、立足安徽、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学贯中西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和法律专家,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深厚、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一批年富力强、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锐意进取的中青年法学研究骨干,为党委和政府提供一个高素质、高水平的“智囊团”和“思想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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