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08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日前,浙江省绍兴市法学会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来自各县(市、区)法学会、会员联络组、团体会员单位的联络员近3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武鹰,省法学会联络部主任杨敏到会并讲话,绍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马永定通报了市法学会的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由市法学会秘书长屠关新主持。
会议传达了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有关会议精神,各县(市、区)法学会汇报交流了上半年工作及下半年工作打算,市级部门代表绍兴文理学院、市委党校等对市法学会进一步改进会员联系、工作交流、法学研究和法制宣传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上,武鹰秘书长重点介绍了法学会的工作职能。他指出,市级法学会的工作职能主要有四方面:一是完善组织建设,市法学会要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二是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会要积极在应用法学研究上发挥作用,突出特色。三是深化法制宣传,通过“双百”活动、科普周等载体,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四是加强会员管理,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做好会员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不断提升会员工作的整体水平。杨敏同志就法学会的性质、宗旨和工作职责,法学会、联络组、团体会员之间的关系以及联络员、联络组的具体职能作了详细的介绍。
绍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马永定充分肯定了市法学会上半年的工作,并用“六个积极”作了概括,积极配合“枫桥经验”50周年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调查研究与法学研究,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学会工作得到有效开展。马永定副书记还就下半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他强调,下半年工作要抓好“四个围绕”: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好法学会工作,重点做好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平安建设、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坚持群众路线五篇文章;二要围绕重点,服务群众,重点做好“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活动;三要围绕发展、服务长远,抓好调研、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开展好法学研究工作。四要围绕自身,服务基础,做好县级法学会的筹建工作和会员发展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增强学会工作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