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14 来源:温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为提炼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经验,促进法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温州市法学会将2013年度确定为“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年”,并将“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作为市委政法委年度“十大项目”之一进行立项。为推动该项工作有效得到落实,该市法学会于日前下发《关于报送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典型事例的通知》(温法学〔2013〕23号),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典型事例征集工作,拟编辑《温州市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典型事例汇编》。该《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自2009年以来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典型事例,按照研究成果情况、转化过程、实际应用效果、经验体会等方面内容形成书面材料,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法学会秘书处。
据悉,此次征集的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典型事例,包括法学研究成果向决策转化,使成果被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所吸纳,转化为政策或法律;法学研究成果向法治实践转化,为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等部门采纳;法学研究成果向法学理论和教育转化,在法学理论中被引用、吸收、借鉴、深化或被吸纳为法学教育内容;法学研究成果向法治意识转化,使成果在社会大众中传播转化为政府法治意识和大众法制意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