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15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青海省法学会于2013年9月27日召开了纪念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此次会议紧紧围绕纪念青海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热情讴歌了青海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来所取得的成果。省法学会会长刘晓,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法制办主任李建青及法学会特邀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委员,论文作者,法学法律工作者,老同志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法学会秘书长,省司法厅副巡视员王惠荣主持。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水随天去秋无际
青海的法学研究,犹如青海这片神奇的土地,富有和苍凉交相辉映。许多人因其苍凉而却步。望而却步的,或许不会失去什么,但涉足其中的,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因为,苍凉能历练意志,壮阔胸襟。当面对那些地球上独一无二的生态、面对那些司法实践中独一无二的话题、面对那些社会管理、经济生活、文化建设等诸多领域中独一无二的现象时,没有人会感觉到研究素材的贫乏和研究动力的不足,那种没有什么可写也不会写的感觉一夜间肯定荡然无存。
这些年来,法学会立足青海,放眼全国,从自身建设到组织发展,从制度完善到队伍建设,从学术研究到课题设立,工作做的风生水起。活动的范围,从省内扩大到省外、从中国扩大到了国外。关注的视野,既包含实践问题又包含理论问题,既包含省内问题又包含国家问题,既包含眼前问题又包含长远问题,既包含特色问题又包含普遍问题,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产生的影响,弥久持坚。
30年,岁月不长,情却极深。那些一代又一代法学会工作人员,他们的严谨、勤奋、执着、朴实与奉献,令我心生敬意,让我难以忘怀。
三十年,而立之年,省法学会已经形成了鲜明的学术性、综合性、时代性、前瞻性、包容性以及地方性、民族性等工作特点和关注特点,在思考中批判,在探索中发现,在特色中创新,在启迪中前行,秉承求真、求实、求稳之精神,成为百花之园,争鸣之地,吸引着法学界以及民族宗教学界、地方史学界、经济学界等方面普遍而持久的关注。
我知道,对法学会“芳心暗许”的何止我一个,又何止青海有!这是法学会自身所具有的独特魅力吸引的必然结果,正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水随天去秋无际。我相信一切和我一样关注法学会的人,期盼下一个三十年,法学会能收获更为丰硕的成果。
二、三十年后的无限遐思和激情
青海省法学会自1983年10月9日宣告成立,到现在已经进入了而立之年。
回溯的视角加强了理性的视野。青海省法学会和青海法学研究的历史,是一曲荡气回肠的群体,克己奉公,安贫乐道,开拓创新精神力量的响亮赞歌,是一曲各民族法学工作者,团结协作,攻坚克难,自强不息精神风貌的嘹亮壮歌,是一曲远见卓识的广大创业人,坚持理念,明确目标,不懈努力精神追求的时代凯歌,展现了法学界热血知识分子和热情仁人志士们团结的力量、正义的力量、群体的力量。他们把力量变成智慧,用智慧服务事业。他们对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事业,有一种淳朴灸热的感情、发自内心的热情、不断进取的激情、勇往直前的豪情。想起他们,那种敬佩之情、怀念之心,油然而生。
30年沧桑巨变,30载砥砺奋进。30年来,青海省法学会和青海法学研究,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进步。让人情不自禁地对比今夕变化,感到了青海省法学会的成长和青海法学研究水平的逐年提升。
纪念青海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实际上是回顾过去,总结经验,发扬传统,继往开来的会议。回望历史,弦歌不掇;展望未来,再谱新篇。30年,省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的实践,深刻塑造和充分体现了青海法学研究工作者凝心聚力的集体主义精神,那就是“忠于法律、热爱法学、从零做起、敢为人先,调查研究、攻坚克难,艰苦创业、砥砺向前,谱写历史、勇于承担,不为名利、无私奉献,理论自信、创新发展”。展现的既是一篇可歌可泣、追求卓越、体现时代要求、具有强大实践价值的历史,更是一部蓄势期远、协力同心、与时俱进、实现梦想的乐章。这种精神非常可贵,谁也忘不掉,特别是经历过爬坡越坎的人,更加珍惜和牢记。让我们以史为鉴,为开创法学会建设和法学研究新局面奋勇向前。
三、感谢与祝愿
30年来,省法学会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厅的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学会的职能,团结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学研究,重视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围绕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研讨论坛活动;在成果转化应用基础上,以《法治要报》形式,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发挥了参谋智库作用;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围绕立法项目深入基层调研,提出立法建议;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工作新亮点,通过“双百”法治宣讲等形式,不仅举办了多场高层次的法治讲座,而且开展了进机关、进高校、进企业、进农村牧区、进寺院的法治宣讲活动,受到广泛好评。特别是近几年来,我省法学会主动跟进、积极作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为繁荣我省法学研究、推进青海的民主与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30年来,我亲眼目睹、亲身感受了党和国家对法学会工作的重视和关注。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参加中国法学会的重要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我省领导也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多次对法学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对法学会的《法治要报》作出重要批示,法学会的领导也逐步加强。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为法学会开展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我们常说“有为才有位”,在纪念我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的时刻,作为一名法学会的老会员、老同志,我衷心希望法学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借助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的强劲东风,发挥法学会的资源优势,团结引领广大会员,凝聚共识、激发力量,进一步活跃学术研究,不断提升法学研究能力,积极促进成果转化,为青海省的法治建设建言献策,为推进“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和青海省的民主法治进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四、《青海法学》研究的心路历程
30年风雨兼程,30年呕心沥血。而今回首《青海法学》走过了令人难以忘怀的心路历程。1984年3月18日创刊的《青海法学》,至今已经出版了127期,约900多万字,编委会成员48人次,作者数百人,读者难以计数,可谓硕果累累,成绩斐然,影响深远。
《青海法学》坚持以“反映法学研究成果,传递法学研究信息,交流法学研究经验,沟通法学研究渠道,繁荣法学研究理论,发展法学研究事业”为宗旨,适应时代需要,与时俱进,研法创新,取得可喜可贺的成果,成为法律学人和广大法学爱好者、受益者的良师益友,是研究法学、宣传法学、传播法学科研成果,享受法治价值的良田沃园。
《青海法学》从编委、主编、编辑、作者、出版人员到每一位读者都深切感悟到学习法律、研究法律、宣传法治思想、享受法治受益是一种责任,一种投入,一种收获,一种快乐,正如何家弘所言:“当你透过潜心研究而发现法的某些运作规律交依此去设法完善社会的法律制度的时候,当你在法学的某个领域内徜徉并领略感悟到‘法之美’的时候,你就一定是在享受法学了”。
今天我们纪念庆贺《青海法学》这朵法苑奇葩,应当更加明蜥他的担当、责任和光荣使命。法学研究必须始终关注中国法治梦想,关注中国法治化的现实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因为中国法学应该是当前中国社会需要的法学,是当前中国民众需要的法学,而不应该是法律学者需要或期盼的法学。无论我们研究中国法学的过去还是现在亦或未来,都是为了实现这样一个目标--使中国当下的法律制度能够更好地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和中国民众的需要。这表明法治必须以人为本,以老百姓为本。如果没有老百姓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没有老百姓的法治信仰,就不可能建设现代法治国家。要使法治精神、法治原则、法治灵魂深入人心,就应当努力使法学研究、法治宣传通俗化,真正使法学步入寻常百姓家。
回顾总结《青海法学》的心路历程,不难发现它凝聚、体现、展示着青海法学研究队伍的团队精神。这种与时俱进的团队精神集中反映出法律学人:心许与法,矢志不移;信法为真,潜心钻研;学法用法,传承创新;团结互助,形成合力;以老带新,携手并进;锐意进取,攻坚破难;淡泊明志,修身养性;务实求效,乐于奉献的可贵品格和风范。
展望《青海法学》,任重道远,前景辉煌。法学研究,博大精深;法制建设,任务繁重;依法治国,责无旁贷;建设法治国家目标明确;实现法治梦想是我们坚定不移的信念和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