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16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
5000元补助款背后的法律援助接力
潦倒的原告
徐小鹏家住在哈西办事处工力所社区。前几年离异后,家中只剩下他孤身一人,每个月仅靠200多元的政府补助勉强度日,就连衣服、洗衣粉等一些平时生活的必需品在徐小鹏的眼里都变成了奢侈品。更为糟糕的是,他身患眼疾,对于稍远一点的东西根本看不清楚,生活的窘迫已把他逼到了人生的边缘。徐小鹏说,法律诊所师生的出现再一次点燃了他对生活的希望。
当时,是2011年3月末,法律诊所的李俊刚老师带领2009级学生董洪菲、许志辉和徐婷婷第一次和当事人见面,由社区崔主任带到徐小鹏居住的小区——工力所社区。
法律诊所的师生们第一次看到的徐小鹏,高高的个子,瘦瘦的身体,眼睛几乎看不到什么东西。他心情非常激动,以至于介绍案情时语无伦次。
这是一桩民事财产纠纷,具体的案件是围绕着一笔由黑龙江省发放的公司破产补助款所涉及的财产侵占。当事人徐小鹏的企业破产,公司为每位职工发放5000元补助款。然而,徐小鹏的5000元钱被他的哥哥徐小平代领了。而徐小鹏却一直不知道有这笔补助款存在。当他得知这笔款后,要求哥哥徐小平归还,遭到拒绝。
学生们就案情进行了了解,记录下当事人的信息和一些由当事人徐小鹏及其社区提供的情况。得知他的遭遇后,对他的情况很同情,并真切希望法律诊所的帮助可以使他的困难尽快得以解决。
于是在随后的时间里,法律诊所的学生首先和徐小鹏的哥哥徐小平进行了沟通。徐小平当即表示,我是拿了这5000块钱,但这是赡养费,就是给我妈的,我妈也是他妈,就给她了,他跟我要干什么。
出于亲情的考虑,经过协商,法律诊所的同学们决定将徐小鹏原单位告上法院,要求其向徐小鹏补发企业破产补助款5000元。没想到,立案过程一波三折。
艰难的立案
由于学生们手上只有一个徐小鹏签字的证明材料,其他任何证据都没有。学生们先后两次申请立案,起诉状都被退回,这让学生们备感身上的压力。这个过程终于让法律诊所的学生们明白,立案难是律师遇到的最大的问题。现在法律诊所的工作与律师没有任何区别,如果说有区别的话,法律诊所是无偿法律援助而已。
为此,学生们又和当事人徐小鹏及其原单位领导见了两次面,就一些证据证明进行商量,希望他们能帮助当事人,提供一些证明。单位的领导态度很明确,就是希望能和当事人徐小鹏坐下来好好谈谈,最好这样解决问题。
但是,徐小鹏并不希望坐下谈,就他们当时的情况来看,恶言相向是不可避免的。接下来,谈判过程的艰难程度可想而知。双方没有任何退让的意思,考虑到诉讼主体已经不存在,将来就算胜诉执行起来也相当困难。学生们放弃了选择原工作单位为被告的策略,而将领取该钱款的徐小鹏的哥哥徐小平作为被告。
由于双方是兄弟关系,本着尽量调解的方案在双方间尝试去做和解工作,然而,和徐小平及其家人的和解过程仍然寸步难行。后期,徐小鹏表示不想和解,就是想以法律途径解决,建议修改诉状,学生们只好同意了。
为了防止起诉状再次被退回,学生们重新梳理了一下思路,整理了所有已经取得的证据,再次就诉讼时效的证明与当事人徐小鹏进行沟通,并陪同他多次去找证人,录证言。最终搜集到了本案的关键证据徐小鹏母亲的证人证言。
徐小鹏母亲证明:徐小平根本就一分钱没给过,而且平时都不赡养,就是这样的一个不孝子。
经过新的证据的收集和策略的调整后,学生们再次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这次终于从法院传来了予以受理的好消息。因为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状况,即使是少量的诉讼费也超过了当事人的承受能力,因此法律诊所为当事人积极争取了诉讼费的缓交。徐小鹏得知此事后,激动得几乎哭了出来。
案件受理后,法律诊所的教师召集学生进行了第二次当面指导,这次指导主要是对进一步证据的收集,和对方可能提出的证据与反驳意见。学生们做了大量的准备,指导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法律诊所是以职业伦理、公益心与责任感为第一要义的,所以尽管是期末复习考试时间,学生们仍然抽出相当多的时间安排查找法律条文,进行小组讨论。
来之不易的胜诉
开庭通知书下来了,2012年2月23日开庭,徐小鹏收到开庭通知书后马上和学生们取得了联系,在法律诊所教师的安排下,进行第三次开庭前的当面指导。这时已经是寒假期间,并且是春节之后,学生们约在哈尔滨理工大学西区一号楼三楼的一个教室里见面。家住在哈市的学生董洪菲和许志辉带着徐小鹏到了教学楼里,李俊刚老师已经在教室里等候。
经过认真的讨论后,法律诊所决定必须取得徐小鹏母亲的书面证言作为关键的证据。同时,对学生们出庭时的礼仪、技能技巧进行了简易的训练。徐小鹏对学生们的优秀表现大加赞赏,并说一定要请客吃饭,学生们婉拒了。对于徐小鹏这样的境况,学生们深感同情,是内心的正义感支撑着他们为其维权的力量与决心。
开庭那一天正值哈尔滨理工大学开学,李俊刚老师将董洪菲和许志辉送到了哈尔滨市香坊法院的审判庭门口,静静等着他们的好消息。
开庭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学生们和徐小鹏从审判庭走了出来,看上去感觉有点疲惫。对于结果学生们感觉有点茫然,学生们说平时已经做了十分充分的准备,但到了庭上仍觉得还有可以改善之处。李俊刚老师笑着说,任何人都不可能第一次就十全十美,并且最优秀的律师在出庭时也会遇到突发事件。在法官眼里,以学生身份作为代理人可能没有律师那样有经验,但初生牛犊不怕虎,越是这样的身份他们就越应当珍惜这样的机会,充分展示自己,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学生们听到这样才松了一口气。事实证明,学生们的出庭表现得到了法官的认可,他们在庭上提出的要求和证据基本上被认可了。
3月16日,法律诊所得到了法院送达的判决书,徐小鹏胜诉。得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学生们高兴极了。
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于是案件进入了执行过程。在当事人的请求下,法律诊所继续为其提供了执行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这一次是由第三届法律诊所学员、2010级学生徐丹丹和刘肖欢为其代理。代理工作主要是到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收集对方财产的线索等。最后,徐小鹏终于如愿以偿地拿到了5000元的执行款项。他手握着钱款几乎说不出话来,对李俊刚和为他提供帮助的5名学员连连道谢。看到这样的场景,法律诊所的同学们心里热乎乎的,但眼泪不知不觉也夺眶而出。
回到家几天后,徐小鹏用邻居家的手机(徐小鹏本人没有手机)给李俊刚打电话说:“李老师,你和你的学生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是我的再生父母,我这一辈子也不能忘记。在你和你的学生面前,我永远都是一个学生,打心眼儿里感谢你们为我跑东跑西。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就是个粗人,但这辈子都感谢你们为我所做的一切!”
放下电话,李俊刚不敢接受当事人如此大的谢意,但深感法律诊所工作的重要意义所在,只能是在今后的法律诊所工作中坚定信念,在众多需要帮助的当事人中,努力指导好学生一同为社区服好务,无私地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法律诊所的学生就像一粒粒种子,在与这些弱势群体的接触中无私地奉献着自己的力量。这力量会让种子在土壤里生根、发芽、逐渐长大,总有一天学生会变成一株株参天大树,从而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这就是法律诊所教育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