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17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12月12日,全区法学会第二期干部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成功举办,培训班为期两天。来自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6个盟市旗县(区)政法委、法学会领导和自治区法学会机关全体70多人参加培训班。
参加本次培训班的领导有: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陶建同志;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喜德同志;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辉同志;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韩少俊局长;赤峰市政法委副书记王敬国同志;通辽市政法委副书记王孝义同志;锡林郭勒盟法学会秘书长娜仁花同志。陶建书记主持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宋喜德同志首先为第二期干部培训班学员传达了“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精神,并对基层法学会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第一,法学会风雨沧桑30载,如今终于有了自己的“窝”,这是一大进步;第二,自任命王辉同志为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以来,法学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打开了工作局面,从人员增加上到机构设置上都有了很大的进展,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充分认可;第三,法学会各项研究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法学会充分利用申请的课题经费办了法治大参考、法学研究等期刊,建立了网络信息平台,希望基层多与自治区法学会交流学习,借鉴成功的做法;第四,法学会既是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也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门,在“中国梦”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应充分发挥联系党和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法学会的春天已经到来。
宋喜德同志还为盟市旗县(区)法学会提出了几点建设性意见:第一,肯定了赤峰、锡盟法学会近年来的优异成绩,强调领导要重视,尤其是会长和秘书长,要敢于“苦口婆心、舍得放下架子去求人,充分利用当地法学会的人脉和优势”。第二,“有为才有畏”。法学会只有充分发挥作用,才会得到重视和有更好的发展,法学会要有艰苦奋斗的精神。第三,基层法学会要把为法律实务服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党和群众所关心的法律方面的问题,都是基层法学会应该加倍投入解决的。为广大群众做好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的工作是法学会的职责所在。
陶建书记从以下几方面说明了基层开展法学会的重要性:
一是“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切切实实地为法治实践开辟了广泛的空间。
二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对全面改革做了重大的部署,过去30几年,改革开放为振兴中华带来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使中国人摆脱了为衣食发愁的时代,如今的改革要求简政放权,把决定权放给市场,如此的体制、机制和政治上的变化,这个变化对法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阶段下一步发展呼吁着强大的法律保障。
三是今年中央开展清理法律有效判决政府败诉政府伏法问题,以权力介入法律,中央为依发治国权力开道,严惩政府违法行为,这就给法学会发挥作用留有很大的空间,发挥作用并减少违法行为。
四是中央要求尽量尽快地将信访纳入法律事务中,如果法学会在基层备受冤屈、要求公平正义的人民群众提供支持、会大大减轻信访对政府的压力。老百姓得到法律保护的能力是相当有限的,基层存在着大量的法律实务,基层法学会根系基层,大有可为。
最后陶书记提到中国最有影响的两个学习班——黄埔军校和抗大,其精髓在于教觉悟。本次培训班的觉悟则是:“法治中国”这样宏大的背景,为我们法学研究、法律实务提供了广阔天地,参训学员将觉悟带回到各自工作岗位中,用法律的方式帮助人民、帮助政府建立法学会,发挥自身力量,一定会从中感受到法带来的成就感和为人民服务的热情。
在全区法学会第二期干部培训班圆满结束之际,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辉同志对本次培训做了认真的总结和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在建设和健全旗县(区)法学会的时候,要解放思想、灵活办事。本次培训务实、紧凑,传授好的经验的同时也吸收了好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培训的开展为我区各级法学会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工作的进一步推动,以及“法治内蒙古”和“平安内蒙古”积极参与和建设,带来了积极的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