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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委首次明确提出 “进一步发挥温州市法学会的作用”

时间:2014-01-03   来源:温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12月22日,中共温州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注重温州特色,突出深化改革这个主题,把重心放在制度、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完善上。并且在该《实施意见》第三点“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提高各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发挥温州市法学会的作用”。这是我市法学会工作首次在市委全会《意见》上得到体现。这不仅说明市委重视法学会工作,同时也说明市法学会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认可,表明市委对温州市法学会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

  2013年以来,温州市法学会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切实履行“繁荣法学研究 推进依法治国”根本职责,推动法学研究,强化自身建设,拓展法学交流,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特别是在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一是开展法学课题立项研究。针对我市当前经济发展中出现大量企业申请破产的问题,市法学会确定《关于破产案件简易化审理的调研》、《浅析律师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中的作用——以海鹤药业为例》等课题,针对特殊群体兼管和妇女权益保障等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确定《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与综合评估机制研究》、《论家庭暴力案件处置及妇女权益维护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等课题,作为年度课题立项项目进行深入研究,并取得了较好成果。二是推动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通过对立项课题的深入研究,并充分发挥法学会“天线”和“地线”的积极作用,做好与实务部门的沟通衔接,力争取得的研究成果能够运用于实践,也取得了较好成效。如,市金融办负责的民间借贷服务中心风险防范和法律问题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温州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监管暂行办法》等,市法学会负责承担的省级重点课题《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背景下的金融创新法治化研究》研究成果部分转化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相关内容,永嘉县人民法院承担的《司法拍卖与现代网络技术融合的实践探索——永嘉法院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调研》的课题成果转化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浙高法〔2013〕140号),《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温中法〔2013〕148号)等文件。等等。目前,市法学会已征集到我市法学研究成果向政府决策转化、向法治实践转化、向法学理论教育转化、向法治意识转化等的典型事例20项,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的积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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