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28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4年宜昌市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一系列战略部署,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的总要求,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重点,以深入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为抓手,以增强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为导向,以提高法学会人才队伍素质能力为核心,以加强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推动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在新的起点上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支点、走在前列”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全市“两会”精神,夯实做好法学会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省法学会六届六次理事扩大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的总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围绕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学研讨
(三)坚持从“立足本地、研究本地、服务本地”出发,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殷切期盼的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研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作出新贡献。
(四)组织举办“第五届三峡法治论坛”,为推进法治宜昌、平安宜昌建设作出新贡献。
(五)组织力量研究“平安宜昌”建设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工作措施、考评结果应用等制度体系,为宜昌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提供智力服务。
(六)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各类法学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借用平台,培养锻炼人才队伍,提高研究能力和水平。
(七)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工作总结,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提供参考依据。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八)继续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初中以上学校不得少于2次。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法治、平安校园建设作出新贡献。
(九)启动法学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入工厂、农村、社区和机关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促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发展。
(十)积极组织协调好全国全省法制宣讲“双百”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和政法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十一)积极利用宜昌法学会网站平台,及时宣传国家和省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精选优秀、经典案例开展网上宣传和服务,为实施“依法执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宏伟战略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着力加强会员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积极做好优秀法学法律人才、优秀法学专著、论文等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为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服务。
(十三)积极组织会员骨干参加全国全省性的学习培训、交流考察活动,开阔视野。同时,年内举办一期法学会联络组干部培训班。
(十四)认真做好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会员的评选表彰工作,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推动法学会工作整体提档升级。
(十五)切实做好会员发展工作,提高会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
五、着力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
(十六)深入开展党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狠抓整改,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风,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和干事创业的本领。
(十七)进一步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解决市法学会机关党组建设、工作人员调配等实际问题,为法学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十八)筹备成立“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湖北分中心宜昌法务部”(暂定名),组织专家教授参与有重大影响的敏感案件的咨询、讨论,出具法律专家意见书,服务执法实践。
(十九)建立健全法学会各项工作制度,提高规范化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