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01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4年,浙江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改革、提能增效”为主线,着力推进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以法学研究新成果助推“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
一、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精神和决策部署,把握正确方向
(1)召开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举办法学会系统读书会、培训班,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委重大会议以及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重要会议精神,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总结工作,部署任务,提高能力水平。
(2)组织开展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培育先进,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提高成果质量
(3)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重要领域、难点环节、重大利益调整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开展基础理论研究,牢牢抓住“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中亟需解决的实践问题,尤其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转型升级组合拳中“五水共治”、“无违建县创建”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应用法学研究。
(4)围绕“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建设的经验与发展、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自由贸易园(港)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以及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等课题,组织开展年度立项课题研究。完成2013年度课题结项工作。
(5)参与主办以“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法治启示”为主题的第十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与相关省市法学会密切合作,开展更加务实的专题研究。
(6)举办第六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和第五届山区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召开“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对策”、“行政审批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和“三改一拆”专题研讨会,组织开展法学沙龙和征文活动,指导研究会举办年会,注重提炼成果、加强宣传、促进转化。
(7)各级法学会和研究会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研究和特色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依法决策出谋划策、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完善工作机制和平台,提升研究水平
(8)改革学术委员会制度,强化学术委员会功能,扩大学科联系面,进一步发挥学术评价的影响力。
(9)改革课题立项机制,规范立项程序,明确课题分类,改进申报形式,健全评审制度,严格结题标准。
(10)改进研究会管理机制,提高研究会设立标准,严格审核,加强指导管理,确保研究会持续健康发展。
(11)与浙江工商大学共建“法治浙江研究院”,在全省法学院所开展评选法学重点研究基地活动,成立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浙江分中心,创建自贸区(港)法治研究中心。
四、开展宣传交流活动,扩大学会影响
(12)举办“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召开省“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双百”活动计划。
(13)创新宣传载体,利用法学院校的有利条件,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14)各级法学会要积极参与科普周广场法律咨询活动,开展送法下乡和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探索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工作的有效途径,适时开展评估工作。
(15)严格《法治研究》用稿标准,不断提升转载率和引用率,力推杂志核心期刊建设。立足法治实践,围绕法律热点,编辑有针对性、应用性的《法治内参》、《要报》,力促转化应用。
(16)加大工作信息宣传力度,利用《浙江法学动态》、“浙江法学会网”和各市法学会主办的法学内刊以及网站(网页)等媒介,及时报道,加强交流,扩大影响。
(17)启动“浙江通志—人民团体志——浙江省法学会章”的编辑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积极宣传学会工作、优秀成果、杰出人才。
(18)自行组团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逐步建立与有关国家开展交流的机制和平台。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对外法学交流活动。加强与兄弟省(市、区)法学会之间的交流,积极参与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和其他区域法治论坛。
五、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19)召开全省市级法学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加强工作交流,指导市级法学会做好换届工作。配合省委政法委做好对各市委政法委2013年度工作中法学会建设部分的考核,注重调查研究,完善2014年考核内容,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建设。
(20)鼓励和支持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会,开展多渠道合作研究,加强联合攻关。研究会要借助自有渠道和省法学会平台,宣传研究活动、研究成果、研究人才。
(21)加强会员服务,加大优秀人才宣传推介力度,为会员及时提供研究活动信息和展示才华的平台,继续推进法学人才库建设。加强会员管理,召开团体会员(联络组)联络员工作会议,完善《浙江省法学会团体会员(联络组)管理办法》。
(22)按照中国法学会对省级法学会年度工作考核标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实现走在前列的目标。
(23)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和绩效考核。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以“三严三实”为遵循,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能力和水平。
(24)扎实做好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确保换届大会顺利召开。并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