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23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4年3月31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省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下,在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精心指导下,经过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胡春华、朱小丹、黄龙云、庹震和郑鄂等省领导出席会议。原中央政治局委员王乐泉会长和鲍绍坤副会长兼秘书长等领导同志专程出席大会并讲话。马兴瑞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的工作,对第八届理事会工作提出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使全体与会代表和全省法律、法学工作者深受鼓舞。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法学会理事会和领导机构。新一届法学会面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形势,实属是机遇大好,任重道远。
广东省法学会成立于1980年5月,是我国成立较早的省级法学会之一。在历届中共广东省委和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下,省法学会在改革开放和民主法治建设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过去五年特别是2010年理顺管理体制以来,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拓展对外交流、完善组织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过去的五年,是我省法学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是法学会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的五年。在此,我代表第八届理事会,向王骏会长和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的全体同志,向省法学会历届领导和同志们,向政法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院校以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这次大会之后,一些同志因为年龄或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将不再担任省法学会相关职务。多年来,这些同志为推进我省法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致以深深的谢意!
刚才,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法学会的领导机构,选举我担任会长。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向大家表个态,我们一定要在省委、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继承和发扬第七届和历届理事会的好传统、好作风和好经验,与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协力同心,积极投身法治广东建设,不断推进法学理论、法治实践、法律制度、法治文化创新,继续开创我省法学工作新局面。下面,谈点建议,与大家共勉。
一、政治方向要更加坚定
法学是一门治国理政的科学,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坚持什么样的政治方向,是一个大是大非、至关首要的问题。一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武装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牢把握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导权,自觉抵制各种有害思想和错误思潮,确保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二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过程中,既要大胆学习借鉴人类的优良司法成果,又绝不照搬照抄别人的做法,一定要紧密联系中国和广东实际,以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三要坚定不移地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现代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保障制度等一系列重大思想和改革内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把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为推动法治中国和依法治省工作贡献更多的力量和智慧。
二、工作目的要更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法学工作和法律工作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有所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了“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我们必须牢记责任使命,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尽职尽责。一是服务大局。“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要在“广东特色”上做文章、下工夫,“立足广东、研究广东、服务广东”,围绕创建平安广东、建设法治广东,重点抓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提升社会治理服务水平,推进粤港澳合作,构建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等课题,深入研究和提出法律对策、意见及建议。二是勇于实践。要进一步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加强法学领域和法律实践中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尤其要认真研究创新社会治理和司法体制改革问题,网络媒体管理问题,维权与维稳等问题。三是敢于担当。当前,党中央不断赋予法治在国家战略中的高度和深度,并正以建设法治中国,实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法治化为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执政、提高治国理政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管理和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建设法治社会,是我们面临的重大历史使命。唯有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奋力开拓、敢于担当历史使命,承启历史责任,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安定有序、不断提升平安广东、法治广东水平,才能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正所谓:“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
三、工作机制要完善创新
改革创新是广东的“根”和“魂”,也是推动我们法学会工作的不竭动力。一是创新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机制。围绕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结合广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展开基础性、应用性、前瞻性、创新性法学研究和实践探索,力求有更多高质量的成果提供给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二是创新区域性法学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港澳的联谊合作,打造“粤港澳法学论坛”和“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两个品牌。三是创新法制宣传长效机制。以“双百”活动为平台,创新法制宣传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四是创新法学人才成长激励机制。2000多年前,管仲就说:“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操持不正,则听治不公。听治不公,则治不尽理,事不尽应。治不尽理,则疏远微贱者无所告诉。事不尽应,则功利不尽举。功利不尽举则国贫。疏远微贱者无所告诉,则下饶。”因此,必须完善人才培养方式和管理办法,健全人才评价发现和激励机制,培养一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法学骨干。五是创新信息宣传工作机制。继续抓好社会热点法治评论工作,擦亮《广东法学》、《南方法治报》品牌,加强网站建设,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和改进法制宣传方式,提升运用新媒体传播法治社会的正能量。六是创新地市法学会组织建设机制,完善会员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理顺一些市法学会的管理体制,加大县(市、区)法学会的建设力度。
四、队伍建设措施要更加过硬
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是政法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学会干部的履职能力是新时期全面做好法学会工作的前提和根本。古人说:“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一要加强领导。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关怀,特别是在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要全力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为繁荣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创造更好的条件。要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政治上给予关心爱护、工作上给予支持鼓励、生活上给予排忧解难。二要提升能力。要健全组织体系、规范和完善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壮大会员队伍。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规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法学会工作运行机制和方式。努力提高组织领导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创新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机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和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拓展为会员服务渠道,培育更多优秀的法学人才。三要锤炼作风。要坚持不懈地练内功、强素质、严作风、树形象。包公曾写过一首明志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做钩。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悲。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我们必须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法制为民”、“法治护民”的思想作风,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和衷共济,切实把法学会建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不断提升我省法学会工作能力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回顾过去,我们豪情满怀,展望未来,蓝图已经绘就。推进法治广东的实践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法学会工作大有可为。我深信,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有历届法学会打下的坚实基础,有各研究会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新一届法学会一定能够不断开创新局面,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