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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法学会:主动作为、团结奋进在团结务实的作风中带领法学会争先创优

时间:2014-04-24   来源:四川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眉山市法学会原会长袁胜平谈工作体会)

  眉山市法学会成立于2007年10月,我作为眉山市法学会第一任会长,团结和带领全市法学和法律工作者,与眉山市法学会一起走过了6年多的历程。这六年,是市法学会经受重大考验、克服重大困难,夺取重大胜利的6年,是市法学会发展最快、变化最大、成果最多的6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的关心、指导下,团结奋进,攻坚克难,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保障和服务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市法学会多项工作得到中国法学会、省委、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2009年和2012年,市法学会先后被中国法学会表彰为“全国优秀地方法学会”(全国仅3个市级法学会)和“全国地方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仅10个市级法学会),成为自中国法学会成立以来唯一连续两次获得表彰的市级法学会,6年内三次到北京人民大会堂参会并上台领奖,法学会建设经验先后在四川省法学会六届二次理事(扩大)会暨市州法学会建设经验交流会和全国地市级法学会专职领导干部电视电话培训班上作交流。回顾6年多的法学会工作,我自觉收获很多,感悟很多。

  一是要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法学会建设才会得到加强。党的领导是法学会工作的政治优势,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是法学会各项工作得到创新发展的根本保证。2007年初,市委、市政府按照《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政法〔2004〕5号)要求,把加强法学会建设、推动工作进程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我曾多次参加市委、市长召开的专门研究解决了法学会的领导管理体制、编制、班子建设、经费等问题的会议。2007年市委决定将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由市司法局代管改为“市委领导,市委政法委代管”,作为眉山市政法部门之一进行统一管理,并将公业务费和专项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核定了3个专项事业编制,使眉山法学会成为了四川省第一个解决编制的市州法学会。根据新的领导管理体制,2007年10月30日,召开了眉山市法学会成立大会,改选了法学会领导班子,选举了我担任会长。我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法学会工作当成一项事业,尽职尽责来做。自2007年法学会成立以来,我多次协调市编委和市委编办,先后为市法学会核定参公事业编制9个,内设会员部、学术部两个科级中层机构,核定专职副会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二是要始终坚持带头调研,切实加强法学研究。领导关心、群众关注、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是法学研究的重点,坚持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作为研究方向,积极从法律和政策层面研究应对之策,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坚持带头调研,带头撰写调研文章,围绕诚信体系建设、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文化立市、农村土地流转、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问题,带领和组织全市法律和法学工作者开展针对性调研18次,撰写调研文章100余篇,提出对策建议40余条。市法学会和市社科联联合举办有针对性的研讨会12次,开展优秀法学成果评选表彰活动8次,表彰通报各类优秀论文200余篇,编辑出版《眉山法学文集》四辑。我市法学研究成果被《中国法学会》、《长安》杂志等中央刊物采用10余篇,被《四川政法》等省级刊物采用30余篇。2012年,市法学会承担中国法学会的调研课题,组织开展的诚信体系建设法律和制度保障调研成果受首届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组委会特别邀请,作为优秀组织单位出席中央政法委、国家发改委、中国法学会等13家中央部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的2012年首届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暨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事例颁奖会议,并上台领奖。我个人撰写的文章获得第八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三等奖。

  三是要始终坚持保障服务大局,积极推进法治实践。只有将法学研究和工作主动置于发展大局,全力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才有着力点,才能获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我把全力保障和服务眉山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为定位为眉山市法学会的首要任务,先后组织会员参与了市委、市政府拟出台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主动对市委、市政府拟出台的文件提供法律参考。组织会员围绕招商引资和征地拆迁中行政执法等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主动对市委、市政府正在开展的工作当好法律参谋。先后抽派68名会员参与368件全市涉法疑难案件化解工作,妥善化解疑难案件346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先后组织会员为50多家企业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并成功举办12期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培训班,参训人员达3000余人次。

  四是要始终坚持务实创新,努力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和特色优势工作。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也是工作得以发展的不竭动力。我认为只有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法学会各项工作机制,才能有效推动了法学工作的创新开展。一是建立会员发展管理机制。把好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的审批入口关,只有具备一定研究能力、一定法学工作实践经验的才能申请为市法学会会员,只有具备在省以上刊物有研究成果的个人才能申请成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截止目前,市法学会已发展中国法学会会员66人,市法学会团体会员52个、个人会员495人。二是高标准组建了7个专业研究会(所)。按照“精干、专业、权威”的标准,整合全市法学、法律专家资源,组建了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青少年法学研究会、东坡司法法学研究所和市法学会研究基地,要求各个研究会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重点课题研讨活动。截止目前已开展了“刑事和解”、“规范法院量刑程序和检察院量刑建议的规定”、“新刑诉法对司法工作带来的影响和应对”等70余次研讨活动。三是建立了《眉山法学》发行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眉山法学》刊物编辑工作会,听取基层乡镇、“两所一庭”和编辑对本期刊物以及下期刊物的意见建议。坚持《眉山法学》编印时间倒推管理办法,确保高质量定时出刊。自2007年9月创刊以来,已出版18期,每期印制1500份以上,免费赠送到中国法学会,16个省市区,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政法委和法学会,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政法部门、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基层乡镇和基层“两所一庭”。坚持《眉山法学》栏目管理办法,开设了法学论坛、会员天地、案例探讨等十余个栏目,得到各级领导、各界读者的高度评价,成为眉山市法学会工作的一张重要名片。

  五是要始终坚持加强法治宣传,不断扩大法学会影响力,增加凝聚力。始终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法学交流活动,通过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不断扩大法学会影响力,增加凝聚力。以每年“12.4”和法制宣传月活动为载体,组织会员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法制宣传活动,总计接受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等七家单位举办“眉山市十大法治人物”年度评选活动,宣传法治人物100余名。邀请市内外知名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举办了20余期法制讲座,成功承办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眉山专场报告会,进一步扩大了法学会工作的影响力。积极开展法学交流,先后邀请了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多位领导亲临眉山指导工作,有力推动了我市法学会建设。同时,鼓励和组织会员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我个人就曾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赴台湾学习交流活动,两次带队参加第七届、第八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活动,学习外地先进工作经验的同时也加强了对眉山市法学会的宣传。

  六是要始终坚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法学会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集合政治属性、法律属性、社会属性、统战属性、外交属性于一体,需要具有较强领导能力的人来担任会长职务。虽然我在多个工作岗位工作过,也长期在领导岗位上工作,但担任市法学会会长后,我还是经常有一种本领恐慌的感觉。为此,多年来,我始终坚持每天读报读书、阅览各种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的习惯。每天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查看新闻,及时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和重要实事政治,然后到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网站,了解掌握上层工作动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部署本地工作,有效确保全市法学会工作找准方向,踩准步伐,取得实效。同时,对于法学会组织的重要调研、外出考察等活动,我都作为学习的好机会、好途径,尽量参与。我深切体会到,要当好会长,做好法学会的工作,光靠以前积累领导经验还不够,必须不断加强学习,不放弃一切提高自己的机会,广泛涉猎各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使自己和法学会的工作始终紧握时代脉搏,紧站时代前沿,紧跟世情、党情、国情、省情、市情变化,准确抓住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政法重点工作及社会关注、百姓诉求等工作重点,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才会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效果,才会得到上级的肯定,党委政府的认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总之,作为市法学会会长,在其位,谋其政,当一天会长,就要为法学会的发展、壮大多出一份力、多做一些实事、多解决一些困难。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够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尽自己一份力,感到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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