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22 来源:武汉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在2014年武汉市电视问政中,小区物业管理首次列入武汉十大突出问题,成为问政热点。为了强化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物业服务相关民事主体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促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武汉市法学会、武汉市房管局近日联合举办了一场务实的物业管理法律论坛,来自武汉市高等院校、社科院的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以及市房管局法规处、物业处、市场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论坛由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周玉主持。
会上,市房管局副局长潘臻肇介绍了我市物业管理相关情况,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介绍了行业运行现状。与会代表观看了我市部分小区物业管理状况专题片,围绕如何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物业管理企业良性发展、物业服务收费、物业纠纷处理、房屋维修资金的利用等热点问题展开交流讨论,提出了许多具有现实意义及操作可行性的建议,交流气氛热烈。
与会代表认为,现阶段物业管理成为社会矛盾的多发领域,要切实使物业管理走上法治化的理性发展轨道,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中亟待研究解决的新课题的研究探讨,使法律手段成为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主要方式。加强物业管理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构建完善的业主自治机制。业主享有对其房屋专有部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享有对辖区内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的共同管理权和使用权;明确业主的权利义务、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制定业主规约等。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经营机制。要不断完善物业企业市场准入机制、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和监督机制。构建完善的行业自律机制。要理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与政府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代表职能、沟通职能、协调职能、监督职能等。改善政府管理。进行准确定位,明确政府职能,正确履行政府的协调职能、引导职能、监管职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尤其是良好的法治环境。
论坛还将组织法学界专家学者,围绕业主、业委会正确行使权力、业委会组建及换届选举、物业管理企业全面履行职责、物业企业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物业收费和“质价相符”、开展物业服务应当强化契约意识、行政管理部门齐抓共管等七个重点课题撰文,文章将刊载在武汉市主流媒体上,营造解读、宣传物业管理法规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