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29 来源:天津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5月28日至29日,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筹备会议在天津召开
5月28日至29日,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筹备会议在天津召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会员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28日上午,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祖文光会见与会代表,对三个直辖市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会员部负责同志来津出席会议表示欢迎。与会代表听取了天津市法学会专职会长魏康利关于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实施方案的介绍,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育斌对举办好这次论坛提出了要求,原则通过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实施方案。确定了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举办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至31日,会议地点在天津市滨海新区,论坛主题为“直辖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法治建设”,分论题为“城市空气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研究”、“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法律对策研究”、“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法律对策研究”,征文时间为2014年6月至9月,确定了征文奖项。确定了四个直辖市法学会承担的任务,完成时限和经费保障及参会人员数量等事项。
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筹备会议代表合影
与会代表表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论坛各项准备工作,通过京津沪渝法学会的共同努力,努力把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办出高水平,打造繁荣区域法学理论研究的品牌和亮点,更好地服务推动法治中国和直辖市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