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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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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延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

时间:2025-03-13   来源:《红旗文稿》  责任编辑:陈聪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鲜明特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努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根本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指出:“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够有效凝聚全体人民力量一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已经牢牢扎根中国大地,深深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与西方的三权分立、多党制、两院制、联邦制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能够有效避免西方党争政治、金钱政治所导致的政治极化、社会分裂乱象。习近平总书记从五个方面深刻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显著优势。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辛探索长期奋斗的成果。70多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证了我国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各国家机关职能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中力量办大事,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我国各民族长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我国社会长期保持和谐稳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利于从制度上法律上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好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显著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将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相结合、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相结合、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结合。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权利,公民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深度、宽度和广度不断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在于其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保障人民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有利于激发全体人民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也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全国人民广泛联系和团结起来,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将人口规模巨大带来的压力转化为全体人民积极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磅礴动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显著优势。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职责,并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分工配合、依法履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障全体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有效克服了一些国家那种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和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贯彻民主集中制,实现民主与效率的高度统一,保证了国家机关的高效协调运转,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稳步推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显著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现代化建设法治化的重要制度载体。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修改法律和法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国家机关依法履职。一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立改废释纂和决定并举,综合运用多种立法形式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按其职权通过监督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宪法和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显著优势。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也是单一制国家,并设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从客观现实看,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自然资源禀赋差别很大,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突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确保中央对包括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拥有全面管制权,确保国家政权机关是真正贯彻落实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和中央全面管制权的政权机关。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深入推进“一国两制”实践提供了制度保障,发挥了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最大的优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上,实现中央与地方的统一、秩序与活力的统一、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效凝聚起全体人民力量一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二、深刻认识人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使命任务,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并对人大提出充分发挥4个方面作用的明确要求,强调要“不断提高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这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的使命任务。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上,要深刻认识人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使命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

  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的作用。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完善和落实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如修改监督法,更好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修改监察法,推动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作出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推进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坚持依宪立法、依法立法,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推动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有序衔接,2024年对报送备案的214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5682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并依法反馈。督促制定机关纠正处理各类规范性文件1040件。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立法本质上就是人民共同意志的法制体现,高质量立法是凝聚全体人民力量的重要途径。协调处理好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各区域地方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多元利益诉求之间的关系,立法时机和事项、具体规定、修改解释废止等都要经过科学论证、民主参与,以智慧化建设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保立法接地气、有权威、真管用。全国人大保证立法的质量和进度,全面实施宪法,注重法律之间的衔接配套,使法律体系更科学、更严密、更契合现实需要。优先制定国家发展急需、民生关切的重点领域法律,及时填补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法律空白,使法律既能解决治理难题,又能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丰富立法形式,注重立法实效,以精细化的“小切口”立法解决具体问题,快速响应与特色立法有所突破。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充分吸纳最广泛最真实的民意。地方立法严格遵守权限,紧扣中央政策和本地实际需求,制定能解决具体问题的法规,探索区域协同立法。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必然要求。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必须更好发挥各级人大的职能作用,关键是把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用好用活用到位,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做到监督方向正确、监督方法有效、监督过程依法,完善监督与问责的全方位协调配合,增强监督的刚性与实效性。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注重开展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在每一个问题、每一个工作环节上都把好宪法关。建立健全人大监督的具体制度和操作流程,把宪法法律规定的各种监督手段结合运用,确保所有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增强监督能力,使所有权力都依法公开透明规范行使。

  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保证人大各项工作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与人民同心同向。通过街道议事会、民生实事项目等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关注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期待,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数量和分布,完善立法和重大事项决定的民主程序。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智慧平台,提升人大代表数智化履职能力,利用网络技术让代表履职和群众交流进入“数字时代”,更好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惠及民生。

  三、坚持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各级人大建设

  坚持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关键是要建设好负责运行这一制度的各级人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重大成果,提出“八个必须坚持”,其中之一就是“必须坚持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各级人大建设”。所谓“四个机关”,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这一重要论述鲜明揭示了人大机关的本质属性和新时代的职责定位,为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把人大“四个机关”定位进行整体把握、一体建设、落到实处,对于各级人大机关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制度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在“四个机关”中,政治机关是最根本的定位。必须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坚持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和根本。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人民赋予的权力和职责,应当不折不扣地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在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中,确保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增强人大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党员委员、党员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会议纪律,改进会风文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成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始终贯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目的和核心。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度与深度,保障公民参与到民主实践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领域,确保人民的意愿在国家治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充分尊重与切实体现,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成为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重要人事任免权、监督权,是人大的主要职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求,加强国家立法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依法依级别行使地方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重要人事任免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定方向、谋大局。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报告、开展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专题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寓支持于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确保国家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成为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深刻认识到中国式现代化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尊重人民创造精神,汇集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才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向前发展。”密切联系群众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良好运行的基础和保障。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民意代表机关,应始终与人民群众紧密相依。一方面,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凸显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中的引领作用。各级国家机关应积极配合,健全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机制。另一方面,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各级人大应广泛宣传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宪法法律以及国家发展规划,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如实反映群众诉求。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和互联网平台的作用,与群众保持高频互动,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植中国文化与中国土壤,是人类现代政治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7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确保社会主义前进方向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是有效凝聚全体人民力量一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作者: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理工大学讲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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