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12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责任编辑:敖婷婷
“在理论、政策、实践的三重驱动下,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人工智能法治人才正日益成为应对法律职业变革和社会关系变迁的新兴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付子堂提出建议,在法治轨道内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法学教育。
他表示,在法治轨道内发展新质生产力,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质生产力良性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人工智能是新兴颠覆性科技的代表,以其为重要依托的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因迥异于传统生产力的新颖性,必将全面而深刻地改变现行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社会资源配置方式以及社会组织运行态势,以至于从根本上挑战乃至重构传统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进而对法律从业者提出新的需求。
发展新质生产力渴求新型法治人才,人工智能法学教育则是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时培养交叉复合型法治人才的重要抓手。付子堂表示,在数字文明重构法治生态的当下,我国人工智能法学教育存在“学科地位不高”“学科理念不彰”“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落后”以及“产教协同不足”等结构性缺陷,已成为制约新质生产力法治化发展的瓶颈。
他表示,解决当前人工智能法学教育存在的结构性不足问题,首先需要锚定学科目标、建构理论体系,这是优化学科建设的逻辑前提,在此基础上通过学科目录更新、统编教材编纂等方式形成制度保障,进而引领相关部门与学术界、产业界协同发力,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法学教育形成完备体系。
付子堂建议统一学科名称,将“法学+人工智能”二级学科称谓统一设定为“人工智能法学”,下设数据法学、网络法学、计算法学和算法规制等研究方向,整合相关学科资源;同时提升学科地位,推动人工智能法学二级学科从目录外向目录内转化。此外,提高网络法、数据法、人工智能立法等内容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的比重。
他还建议打造学术共同体,推动人工智能法学研究共同体建设,推动人工智能法学领域国家社科基金等科研项目立项的适度倾斜。推动“数字政法”“法律人工智能”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建设,加大平台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推动教育部门加快组织人工智能法学领域规划教材的编撰,加大对人工智能法学配套课程体系建设的硬件支持,建立资金、技术和人才保障机制,推动Deepseek等先进大模型在人工智能法学人才培养中深度应用。
此外,付子堂还建议扩充校企协同平台。拓宽人工智能法学领域师资引进渠道,加大领域人才的科研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法学“产教学研”一体化平台建设,鼓励科技产业界、法律实务界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加快推进高校法学专任教师数字素养提升计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