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30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6月12日、19日、26日,全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片会分别在黄石、宜昌、荆门顺利召开。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彭方明,秘书长王龙及各部门负责人,全省各市(州)、省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参加了会议。会上,省法学会通报了各地一季度工作情况,各市(州)法学会汇报了前一阶段的工作,并就法学会工作的深入开展进行了座谈。彭方明同志就如何做好法学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切实转变作风,努力在组织引领上下功夫。组织引领法学研究,是法学会的重要职责。组织引领法学研究工作,要从当前的形势出发,从面临的任务出发,从法学会研究的现状出发。我们只有把组织引领工作做好了,才能使法学研究沿着正确的轨道不断繁荣和发展。
二.要切实改进方法,努力在搭建平台上下功夫。法学会一定要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展示他们才华的舞台。市(州)法学会在这方面要多下功夫。比如说,组织举办论坛、研讨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办刊物、在地方党报上开辟专栏、组织专家学者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等等。总之,要有抓手,有载体,这样才能发挥好法学会的作用,才能调动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
三.要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在法学研究上下功夫。法学会一定要认真组织开展法学研究,这是我们的主业,必须把它经营好。开展法学研究必须要紧扣时代脉搏,把握中央、省委和各地党委政府的精神,只有把这些掌握了,法学研究才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市(州)法学会在法学研究上要多下功夫,多出成果。“有为才有位”,只有认真履行好职责,切实担负起当地法治建设的“思想库”、“智囊团”的光荣使命,并作出应有的成绩和贡献,以优秀的研究成果去赢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四.要切实加强学习,努力在自身能力提高上下功夫。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在法学会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能力和水平。法学会的服务对象大都是知识分子和专家学者,如果我们不具备一定的能力水平,就无法发挥团结、引领的作用。所以,一定要加强学习,这既是提高自身素质的要求,也是更好地开展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当前市(州)法学会在人员不多、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