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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法学合作交流机制启动仪式在津举行

时间:2014-07-10   来源:天津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主席台

  由中国法学会、天津市委政法委指导,天津市法学会倡议建立的京津冀法学合作交流机制启动仪式日前在津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专程来津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散襄军出席并致辞。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咨询中心主任赵晓谦,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田玉龙,专职副会长杜石平,河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大为,专职副会长田沧生,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刘建国,专职副会长魏康利出席会议。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祖文光主持启动仪式。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

  张鸣起在讲话中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确定的新时期重大国家战略。京津冀法学交流合作机制的启动,是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法学会贯彻落实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重要部署的实际举措。京津冀法学合作交流机制的建立,契合了国家发展需要,意义重大。京津冀法学交流机制的建立和发展,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和示范意义,为我国区域法律论坛和区域依法治理提供了借鉴,发挥了引领作用。他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合作交流机制的建立和启动,表示热烈地祝贺。对京津冀党委政府和政法委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希望,京津冀法学会紧紧围绕加快实施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组织引导推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学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着力做好研究成果应用转化,为服务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贡献才智。

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散襄军

  散襄军在致辞中强调,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和国家面向未来打造新的首都经济圈、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是探索完善城市群布局和形态、为优化开发区域发展提供示范和样板的需要,是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途径、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需要,是实现京津冀优势互补、促进环渤海经济区发展、带动北方腹地发展的需要。天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要求,把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天津面临的最大历史机遇,摆在全市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谋划、精心部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力推动。努力在交通设施、大气污染防治、产业转移三个重点领域率先实现新突破。京津冀法学交流合作机制的启动,标志着在加快推进区域法治建设、法治中国建设进程,搭建起更加广阔、更加开放的区域合作交流平台,是法学研究和法学会思想观念、工作模式、运行机制的创新,对服务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具有重要实践意义。要坚持围绕中心、把握方向,充分发挥合作交流机制的优势,凝聚专家学者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智慧,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要坚持立足实践、突出特色,注重在理论与实际结合上取得新成果,突出区域特色,打造研究品牌,丰富研究成果。要坚持优势互补、深化合作,努力在构建新型区域法学交流模式上创新,充分发挥京津冀在法治建设方面的各自优势,利用合作交流机制平台,创新驱动、合作共赢,为加快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出新贡献。

会场

合作交流框架协议签字现场

  京津冀法学会负责同志在合作交流框架协议上签字。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部门,市政法有关部门,市高等院校法学院,各区县法学会、各学科分会负责同志,部分中国法学会会员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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