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29 来源:宜昌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7月25日,由宜昌市法学会和神农架人民法院主办的“环保与发展法律实务研讨会”在神农架召开,来自宜昌市、恩施自治州、神农架的20多位环保部门专家领导、司法系统法律学者和法官、湖北百事得投资公司环保专家和宜昌市保险协会环保专家聚集一起,对新形势下如何应用法治手段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进行了研讨,会议由宜昌市法学会秘书长金惠敏主持。
宜昌市环保科研所教授高级工程师严向东详细介绍了世界和中国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其对策,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但发展的同时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开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如何协调好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国家已经将经济发展从“又快又好发展”调整为“又好又快发展”,“经济增长方式”改为“经济发展方式”,这一改变的实现要通过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升级改造来实现。他说:生态文明,刻不容缓,我们必须应用法治手段,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湖北百事得投资公司总经理环保专家冯彦皓对”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了论述,他说我们现在追求的是即符合当代人类的需求,又不至于损害后代人利益的发展,我们不仅要注重经济增长的数量同时要追求经济发展的质量,主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宜昌市法学会理事市保险协会法规部主任甄洪涛根据当前环境污染事故频率逐步提高,严重危害人类生存的污染事件层出不穷,我国已经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在此同时,环境污染防止机制存在缺陷,没有善后处理机制保障,企业承担的赔偿和恢复环境的责任难以落实,受害者得不到补偿,为此,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参会者提供论文20多篇,分别对“投资项目环境影响的信息公开”、“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侵权司法救济“、“环境保护法实施问题探讨”、和“三峡水电能源开发的环境影响及法律对策”等环保与发展课题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