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14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精神,学习吉林省法学会搭建服务群众平台、整合利用社会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基层法律服务站等工作经验,8月6日到8日,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同志率学习组到吉林省长春市、辽源市等地调研学习。广东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陈文敏,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波,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王少勇,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于保忠以及来自广州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珠海市法学会的有关领导陪同调研。吉林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吉林省法学会名誉会长张金锁,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以及长春市、辽源市有关领导参加了相关专题调研活动。
伟发会长同吉林省法学会开展座谈
吉林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同志参加会谈
8月6日下午,学习组一行来到长春市南湖街道228厂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详细了解该服务站开展社区法律咨询服务、“三官一律进社区”等工作。该社区主要提供五个方面的服务,一是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三是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人民调解;四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五是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梁伟发同志对228厂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的建设成效表示肯定,并就如何进一步把法律人士引入基层治理领域等做法同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领导进行了探讨。
伟发同志考察辽源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
8月7日上午,学习组一行来到辽源市,深入西安区红城社区、“十位一体”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及“968968”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开展学习调研。辽源市法律专家服务站以中立第三方形式,采用社区一线常驻服务、远程电话受理服务、专家集中会诊服务、网络群体答疑服务方式,实现了法律服务一竿子插到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不但有效降低了立案数量,节约了司法成本,同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构建交通事故受理、调解、仲裁、巡回法庭、检察服务、保险理赔、公估定损、法律专家服务站、法律咨询、司法鉴定多方联动的“十位一体”工作机制。每到一处,梁伟发同志都与基层工作人员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基层法律专家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业务受理情况。他指出,辽源市法学会创新工作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基层作用,通过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实现了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其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通过此次学习,为广东省各级法学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工作思路和实践经验。广东省法学会将要充分发挥法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整合现有资源,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法治广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