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0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责任编辑:敖婷婷
□本社记者 王健 王红喜
“咱这事,不行就到矛调中心去,让专家给咱评评理。”在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群众一遇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据悉,为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获嘉县法学会自2017年开始创造性地成立“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使法学会参与社会治理有了具体的抓手和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出群团组织凝聚力量、协调各方的作用。
自成立至今,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化解矛盾6000多件,受理案件1500余起,成功调解1400余起,帮助当事人解决合法权益资金6000余万元,打响了“便捷高效零收费”的法学会品牌效应,群众交口称赞,送来锦旗400余面。
创新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 融入社会治理大局
群众有了矛盾纠纷,如何能在第一时间化解,有个调解群众矛盾纠纷的合法组织至关重要。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规定,获嘉县法学会根据自身性质、职责与任务,发挥作为群团组织的优势,依法设立了“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两个调解室,分别是调解一室即获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二室即获嘉县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获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在获嘉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三楼,接待窗口在一楼服务大厅获嘉县信访局窗口,主要承担重大疑难问题、信访部门分流的案件、其他部门申请调处的案件;获嘉县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设立在获嘉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接待窗口在一楼服务大厅获嘉县法院窗口,主要承担为诉讼前分流的案件,或其他部门申请调解的案件。
“打硬仗最需硬作风。”为保证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13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使全体调解员养成了“敢打硬仗、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投入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
“六年多的实践证明,依法设立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了目前社会治理中的三大问题,一是解决了调解于法无据的问题,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全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设立,保证了调解的权威性;二是解决了基层调解绩效不高的问题,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凭借强大的法律优势,调解了很多基层难以调解的问题,拓宽了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渠道,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解决了协议履行问题,调解协议书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如当事人不履行,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避免了协议履行不到位和问题反复。”获嘉县法学会相关负责人说。法学会还有极大的法律人才优势,通过发挥自身特长,把各方的人才吸纳进来,充实调解力量,保障调解效果。
强化人财物,保障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高效运行
人才是工作的第一保障。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之初,按照“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热心公益”的要求,从退休法官、律师、教师、领导干部等人员中,公开招聘了14名调解员,建立了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这些调解员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政治业务水平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熟悉政策法律,有的是刚刚退休的科级干部,有的是单位业务骨干。经过业务培训,他们很快转变角色,适应岗位需求,从源头上保障了调解员队伍的高素质。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推行后,获嘉县法学会又成立了一支由48人组成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队伍,囊括了全县范围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法律从业人员,为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破解重大疑难问题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法律支持、人才支持。
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周组织调解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编发相关案例和调解知识,并适时召开案件研讨会,让调解员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增强调解能力和素养,为破解疑难问题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储备。
获嘉县还不断强化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财力保障。县政府将法学会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资金50余万元,专门用于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经费。同时,根据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需求,适当增加临时预算,保障其工作正常运行;根据调委会一室的工作情况,专门配备了一辆流动调解车,方便下乡或到外地调解案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对外影响力。此外,还建立“基本工资+案件奖励”机制,根据调解员调解的案件数量,给予一定的奖励,保障了调解员的基本福利待遇,调动了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
自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调解员队伍保持了基本稳定,保障了工作的连续性、可持续性。
构建三大运行机制 高水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工作的高效运行来源于高效的运行机制。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着力构建三大运行机制,从根本上保障“人员稳控得住、事态控制得了、问题化解得好”。
一是多方对接机制。该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对接各部门,主动出击,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按照“能调则调、应调尽调”的原则,将诉讼、信访等案件优先予以调解解决,实现调解与其他化解方式的有机对接、无缝衔接,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切实发挥了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便民性、法治性作用。
二是快捷流转机制。对于适宜乡镇或其他部门调处的案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到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要求相关部门上报处理结果,既压实属地和主管部门第一责任,又发挥了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资源优势,形成化解合力;建立逐级化解机制,对村、镇两级多次处理仍未解决到位的问题,逐级上报到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解决。
三是联动融合机制。对于疑难复杂、牵涉多部门的问题,由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明确参与部门、配合部门,要求各部门主动参与、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并根据问题情况,适时召开分析研判会议,邀请法官、律师、行业骨干等人员参加,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问题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格局。对于协议一时难以履行到位的,由获嘉县人民法院予以配合,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司法确认,确保协议履行到位;对于无法达成一致的人身损害类纠纷案件,设立司法鉴定室,依法申请司法鉴定。
在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秉承“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原则,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注重联动融合机制的建立与运用,成功地形成了问题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有效地推动了矛盾纠纷的化解,不仅为当地的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其他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启示。
发挥专业优势,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获嘉县位庄乡政法委员焦晓芳说:“我们乡镇有几起案件调解了十几次,始终调解不成,但到了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他们都调解成功了。他们的调解技能和敬业精神真的令人敬佩。”
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之所以能够攻克一个又一个难题,关键在于“热心耐心、用对方法”,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总结提炼了“案例引导法”“换位思考法”“扶正祛邪法”“矛盾分析法”等20多种针对性强、实用性强、成功率高的调解方法与技巧,成为打开疑难案件的“金钥匙”。
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郑晓兰说:“来这儿申请调解的,有一些群众火气大、怨气深,说话冲、口气强硬,我们遇到这种事,总是好言相劝、热心相待,逐步消除他们的火气,让他们情绪平息下来,这样,就能取得他们的信任。”
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之所以能够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信任,还在于他们有一个“绝招”,就是心理疏导法。不管什么案件,他们总要把心理疏导贯彻到案件调解始终。一位在获嘉县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意外摔成重伤,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的获嘉县信访局原局长、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室主任王随芳,多次对当事人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彻底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让其放弃过高诉求,最后成功调解该案。之后,当事人特地送来“一言一行树部门形象 一举一动为百姓解忧”锦旗表示感谢。
同时,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每起案件,坚持不盲干、不蛮干,严格按照“调查了解掌握实情、分析案情找出症结、对症下药研究方案、边调边思调整对策”的步骤,确保每起纠纷都能找到最合适的化解方法。城区居民李某因个人养老保险问题奔波多年,先后历经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二审,但案件始终未得到解决,后李某要求到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此案。调解员选准劳动仲裁意见作为破解难题的切入点、突破口,多次和当事双方沟通,最终将该案成功调解。
案件调解之后,调解员并不就此结束,而是认真总结案件调解的成功经验和应汲取的教训,不断增强自身调解本领。如,在上班期间因个人自身疾病导致的死亡案件该如何调解?对此,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总结提炼,形成了教科书式的“四步”调解法,即心理疏导、调查详情、释法析理、达成协议。
据介绍,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为省、市法学会观摩点,成立以来,省内外150余批2000余人先后前来参观调研。
“获嘉县法学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作出了突出贡献,现已成为我县的一张亮丽名片。”获嘉县委书记赵明俊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