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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法学会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论坛”

时间:2014-10-07   来源:广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dmin

  由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和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论坛”于9月20日在广东金融学院举行。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陈瑞光,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副局长刘学生,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授程信和,广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国林,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马龙海,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劲,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张长龙等100多名来自政法系统、金融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仲裁机构、金融机构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加了此次论坛。

  此次论坛特别邀请了6位嘉宾和论文作者做主题演讲,演讲的主题涵盖了金融法治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和实务工作中的热点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法律事务处处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张劲介绍了我国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整体情况和总体构想,分析了广东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性质和特点,提出要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与广东金融学院合作成立的全国首家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研究中心为平台,加强金融法学理论研究,普及金融知识国民教育,推动全省金融消保机制的建立和联动;广州金融仲裁院秘书长钟晓东介绍了广州金融仲裁院的发展情况,并分析了金融仲裁实务中遇到的难点,如仲裁通知的送达、金融资产担保的形式和效力、仲裁结果的执行等,提供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的新视角;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潘锋从法官的角度,分析了自己作为普通金融消费者时遇到的困惑和维权的困难,提出要改善金融纠纷的立案和审判机制,进一步方便普通消费者维权;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汪占毛重点介绍了禅城区法院审理金融纠纷案件的情况,指出作为金融高新区所在地,禅城区法院的金融纠纷案件立案数大(每年4000余件),标的额大(每月10亿余元),案情复杂,对金融和法学专业知识的要求高,这使得与会人员对基层法院的金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助理院长习超副教授介绍了其主导的关于中国证券行政执法实证研究的课题,并以图表的形式展示了研究成果,通过研究发现,中国证券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并未随着证券法规的完善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而有显著改善,原因之一可能归结于证券市场创新使得证券执法失灵,这些研究方法与研究成果给参会人员带来了全新的启示;最后,论文一等奖获得者、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李支博士介绍了我国禁止内幕交易制度的二元理论逻辑:由于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移植性,禁止内幕交易制度既借鉴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反欺诈理论,又借鉴了以欧盟为代表的市场诚信理论,存在两种理论逻辑下法律条文的堆积,导致我国禁止内幕交易的效果并不理想,鉴于我国的法治传统和市场基础,今后应该以维护市场诚信作为立法逻辑,着重保护证券市场的整体利益。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军、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陈彬、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苏本茂等16位论文作者分别在分组讨论中发言。

  “中国•南方金融法治论坛”自2012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两届,论坛规模大,规格高,成果丰硕,已在全省金融法学界形成了广泛影响,获得法学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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