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7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3年第41期 责任编辑:敖婷婷
在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
(2023年10月30日)
中国法学会会长 王晨
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10月30日至3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举行,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出席论坛并致辞。 戎珊/摄
各位与会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值此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开幕之际,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向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出席论坛的所有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对各位新老朋友,表示衷心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10月18日,习近平主席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题为《建设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的主旨演讲,全面回顾共建“一带一路”10年取得的丰硕成果,深刻总结10年成就的宝贵经验,郑重宣布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为深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迎接共建“一带一路”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新发展指明方向。10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共建“一带一路”从中国倡议走向国际实践,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共商共建共享等共建“一带一路”的核心理念被写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及机制的重要文件。10年来,“一带一路”合作从亚欧大陆延伸到非洲和拉美,从“大写意”进入“工笔画”阶段,从硬联通扩展到软联通,取得丰硕成果,中国和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成立了20多个专业领域多边合作平台,一大批标志性项目和惠民生的“小而美”项目落地生根,为各国改善民生、促进发展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利,为各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是共建“一带一路”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深刻指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需要法治进行保障。中国坚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愿同各方一道,积极开展国际法治合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中国法学法律工作者持续加强对共建“一带一路”重大法律问题研究,深化与“一带一路”参与方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交流合作,促进“一带一路”法治合作主体更加多元、内容不断丰富、渠道不断拓宽、层次不断提升,取得了积极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习近平主席强调:“世界好,中国才会好;中国好,世界会更好”“我们追求的不是中国独善其身的现代化,而是期待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各国一道,共同实现现代化。世界现代化应该是和平发展的现代化、互利合作的现代化、共同繁荣的现代化”。中国和中亚南亚国家山水相连,友谊深厚,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中国将中亚南亚地区视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合作地区和重要合作伙伴。新形势下,中国和中亚南亚合作大有可为,也必将大有作为。今天,我们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为主题,举办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希望大家以本次论坛为契机,深入交流研讨,共商“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新思路新举措,共谋“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新发展新篇章,推动落实好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中国同中亚南亚国家关系发展贡献法治力量。在此,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提升政策规则标准“软联通”水平。政策规则标准“软联通”是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要提升政策规则标准等“软联通”水平,打造畅通的“规则之路”,为促进全球互联互通做增量。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各国发展战略和地区合作倡议对接,推进战略、规划、机制对接,加强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实现更高水平互联互通和更深层次交流合作。引入各方普遍支持的规则标准,推动企业在项目建设、运营、采购、招投标等环节按照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标准进行,同时尊重各国法律法规。倡导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造高标准自由贸易区,深化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合作,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保障人员、货物、资金、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积极促进相关法律制度发展和完善,打造市场化、更具吸引力的投资和营商环境。
第二,深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务实合作。深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需要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我们要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加强执法安全合作,深化防务、反恐、海上联合搜救和演练、打击跨国犯罪、灾害管理等领域合作,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毒品走私、网络和跨国有组织犯罪,有效应对数据安全、生物安全、外空安全等非传统安全挑战,支持加强网络空间国际治理和网络法治领域交流合作。要完善国际司法协助工作机制,推动缔结双边或者多边司法协助协定,积极协调司法管辖、调查取证、司法文书送达等司法协助事项,便利外国民商事判决和外国仲裁裁决相互承认和执行,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推进引渡、遣返犯罪嫌疑人和被判刑人移管等执法司法领域国际合作。推动完善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各方仲裁机构合作建立联合仲裁机制,建立健全共建“一带一路”参与方法律查明机制,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领域的运用,公正高效便利解决商事争端。开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士作用,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支持。
第三,深化法治学术交流合作。我们要秉持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依托中国法治国际论坛等重要平台,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完善法治学术交流合作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双边多边合作研究,共同举办学术论坛、研讨会、研修班,互派访问学者等形式,拓展交流领域和渠道。要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注重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法治文化作用,推动共建国家开展法治文化交流合作。支持法治智库、法学专家学者发挥专业优势,共同深化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深化国际法以及国别法律制度研究,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法学理论支撑。要深化法学教育领域交流合作,共同实施“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开展联合办学、共建人才培养中心等方式,积极推进法治人才培养。
各位与会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共建“一带一路”是一项长期工程,是合作伙伴们共同的事业。共建“一带一路”追求的是发展,崇尚的是共赢,传递的是希望。喀什有“丝路明珠”的美誉,我们在这样一个历史文化名城举办论坛,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让我们弘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继往开来、勇毅前行,持续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法治合作,为建设一个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祝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