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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时间:2023-06-29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任编辑:lh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喻云林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并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这对于在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天津市委的领导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努力把人民当家作主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环节、贯穿于发挥作用的全过程。


  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百年奋斗取得的重大成就,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民主,是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发展和实现的,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一)党的领导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的方向。科学理论指引正确的方向。掌握科学理论的政党,才拥有真理的力量;科学理论指导的事业,才能有光明的前途。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并发展了人民民主理论,引领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前进方向。毛泽东同志提出,历史给予我们的革命任务,中心的本质的东西是争取民主。①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毛泽东同志系统阐述了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理论。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邓小平同志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②等重要论断。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都就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作出许多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人民民主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2014年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评判民主的“八个能否”标准等重要观点。2019年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的重要论断。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2021年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作了全面阐述,鲜明提出评判民主不民主的“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重大论断,概括了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的“五个基本观点”,形成了我们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新理论成果。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才能不断深化对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原创性概念和系统性理论,为中国民主发展提供正确的方向指引。

  (二)党的领导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的道路。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争取和实现人民民主为己任,团结带领人民走上了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道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带领人民在根据地、解放区初步实践人民民主,为争取民主、反抗压迫和剥削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建立和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架构、经济基础、法律原则、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并不断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领导人民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实现了内容广泛、层次丰富的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人民当家作主更为扎实,我国民主发展进入历史新时期。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有效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伟大实践,有效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行。

  (三)党的领导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的立场。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其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我们党领导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动员和凝聚全体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以主人翁姿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创造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和人类文明史上人口大国成功走出疫情大流行的奇迹提供了重要保障、发挥了巨大功效。在党的领导下,人民成为各项事业发展的建设者、参与者、维护者和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权利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才能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党的领导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的制度。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最可靠、最稳定,关键就在于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作保障,而这一制度体系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我国各项制度都是围绕人民当家作主构建的,整个国家治理体系都是围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运转的,国家机关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党带领人民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形成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融会贯通,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高度统一,有效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才能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焕发出勃勃生机。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保证党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原则精神、目标任务以及运行程序、规范要求等,落实到人民当家作主各环节,落实到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中,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在党的领导下,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就是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只有在中心工作中找准定位、在服务发展中担当作为,才能更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天津市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组织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部署,是一个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的决策过程。实施好“十项行动”,也必须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我们要紧紧围绕天津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把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创造性地开展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现。新修改的立法法,明确立法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突出天津市委工作重点和全市中心任务,注重急用先行,丰富立法形式,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我们统筹推动五年立法规划的编制工作,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200余条、立法项目110余项,深入分析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对地方性法规的现实需要,优先安排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事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规划的引领作用。今年的立法计划,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领域,安排了人才发展促进、食品安全、湿地保护、家庭教育等项目。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重要位置,在法规起草过程中通过立法调研、论证、咨询等方式征集意见,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普遍通过天津人大网“法规草案审议”接口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还要通过权威媒体全文公布并征集意见,努力把党的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法规制度,把群众的期盼和愿望体现到法规条文中,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适应和满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要求。目前,我们在全市设有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要进一步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延伸立法触角,确保法规草案在立项、起草、审议等全过程都能听到基层的意见和群众的声音。

  (二)以高效能监督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人大监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天津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的重要途径。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丰富方法手段,拓展广度深度,着力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注重把准用力方向和工作重心,紧跟大事要事、紧贴民生民利、紧扣热点难点确定监督项目,每年都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今年,我们将围绕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听取就业促进、乡村振兴、儿童健康促进等报告,检查养老服务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湿地保护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城市更新工作等专题调研,努力以监督实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形成履职尽责、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为了使人大监督更接地气、更合民心,近年来,我们持续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扩大人民群众对监督工作的参与。比如,监督工作开展前,普遍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注重从群众的呼声中、基层的建议中找准监督重点、明确工作方向、发现问题所在。比如,开展执法检查时,通过召开四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和基层群众座谈会,将明察与暗访、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引入“外脑”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等,听取人民群众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比如,把跟踪问效作为监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紧紧抓住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紧盯不放,一督到底,力求取得实效。

  (三)以高水平决定助力科学民主决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天津市委部署安排,按照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提出与审查、调研与论证、审议与表决、公布与实施的全链条程序,推动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更加规范、民主。今年,我们坚持抓重点议大事,聚焦事关全局、事关根本、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作出了促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决定;还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等事项作出有关决定,并对市级预算调整事项作出有关决议。在作出决定和决议时,要深入调查研究,遵循客观规律,将公众参与贯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各环节,广泛征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好评估、咨询、论证等工作,使群众利益诉求得到更充分、更均衡的表达,推动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不断提高重大事项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追求。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来自人民、扎根人民,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就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代表权利就是尊重人民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我们要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优化服务保障,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履职平台,真诚倾听人民呼声,真切了解人民期盼,真实回应人民诉求,努力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一)加强“两个联系”平台建设。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熟悉基层和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清楚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的必然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联系”的重要要求,进一步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要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工作制度,加强点对点、面对面、键对键联系,经常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代表通过经常走访、定期接待等方式,听取反映群众的心声呼声,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加强全市13个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238个代表之家、1532个代表联络站建设,进一步深化指导推动,优化功能布局,丰富活动内容,将各级代表就地就近纳入家、站,有计划轮流接待群众,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

  (二)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是发挥代表作用、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维护人民利益的重要体现。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落实有关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要注重提高议案办理工作实效,对天津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88件议案,加强与提出议案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深入调研论证,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通报和反馈进展情况,着力推动立法、监督工作改进。要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代表工作机构重点督办制度,全面深化两次答复、两次评价工作机制,更多采用“人来人往”的方式同代表见面沟通,推动各承办单位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努力做到过程和结果双满意、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双提升,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支持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我们把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平台,创造更多机会、提供更好条件,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组建14个代表专业组,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学习调研,积极支持代表开展履职活动。要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根据审议议题类型作出统一安排,有针对性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要组织代表分专题参与地方立法工作,通过吸纳代表参加法规联合起草组、法规修改协调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立法评估会等方式,共同研究完善法规草案,破解焦点难点问题,充分凝聚代表智慧。要结合代表工作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邀请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要建立健全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制度,确定部分有专业背景的市人大代表,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审查监督工作,让代表发挥主体作用,管好“钱袋子”。

  (四)推动民心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我们推动基层人大把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与群众关心关注的衣食住行结合起来,继续在全市所有区、乡镇全面推进民心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在街道推行民心工程人大代表会商制。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督”的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广泛、更直接地参与到项目的征集、产生、实施、监督、评价等各环节。今年,天津市已有300多个区级民心工程和780多个乡镇民心项目经人大代表票决选出。

  

  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加强“四个机关”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③。“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把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目标任务,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坚实基础。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对标“四个机关”建设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不断强化依法履职的思想、政治、组织保障,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大机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一)加强常委会运行机制建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执行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有关制度规定,依法按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保障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做到既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又合法依规、维护人民利益。要结合工作实际,推动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工作程序创新完善,进一步优化会议流程,合理安排会议议题,严肃会风会纪,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高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发言和表决的规范化水平。我们修订了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进一步健全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二)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调查研究是人大的基本工作方法和法定工作职责,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今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具体措施》,细化了人大开展主题调研、立法调研、监督调研、专题调研、代表调研、课题调研、理论研究的目的、重点、方式等内容,完善了加强调研工作的措施。我们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同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起来,同高质量做好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虚心向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干部群众学习请教,努力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不断增强调研的科学性实效性。

  (三)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推动专门委员会建立直接联系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在协助常委会研究起草和审议法规草案、组织实施监督事项时,创新方式方法,改进工作模式,更多邀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实践经验的代表参与工作,更多就有关问题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要反复论证、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努力把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促进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四)加强机关服务能力建设。天津市人大机关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班子。要推动机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努力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和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要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改进工作作风,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机关干部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能力水平,努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能够保证全体人民当家作主、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新型民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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