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位置: 首页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专题报道 》2023年 第21期 06月
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市域实践 谱写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宁波篇章

时间:2023-06-29   来源:  责任编辑:lh

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市域实践 谱写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宁波篇章

彭佳学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宁波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和浙江省委决策部署,把法治宁波建设作为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性抓手、基础性工程,奋力谱写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精彩宁波篇章。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坚定不移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章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着我们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经验和智慧,彰显了我们党厉行法治、奉法强国的坚定意志,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我们要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着力增强真学真用、笃信笃行的自觉性坚定性。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方向的首要原则。政治性是法治建设的第一属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提供了强大法治保障。我们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根本的就是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好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二)坚持人民至上是保持法治建设初心不变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①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源自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当前,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党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使命,推进高水平法治建设是题中之义。我们要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纾解民忧民困、化解社会矛盾,更好以法治之力筑牢共富之基、守护幸福之源,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坚持系统观念是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的基本方法。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鲜明特色。从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看,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作出系统完备的顶层设计。从法治中国建设布局看,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们要坚持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既要在共同推进、一体建设上着力,又要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这个“主体工程”、公正司法这个“最后一道防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整体提升各领域各方面法治化水平。

  (四)坚持守正创新是彰显法治建设治理优势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②的治理智慧,鲜明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强调既要坚持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又要依靠改革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2023年2月召开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巩固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成果,系统部署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守正创新、自我革新的不懈追求,必将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开辟新境界、开创新局面。我们要深刻领悟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各项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二、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宁波实践,始终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浙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建设重要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擘画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浙江的宏伟蓝图。2003年7月,浙江省委作出实施“八八战略”重大决策,明确提出切实加强法治建设、信用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2006年4月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全面开启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探索实践。近年来,宁波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道路奋勇前进,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勇担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历史使命,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宁波、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许多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以市域实践展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一)坚定政治方向,以党的领导引领法治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指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依托“在宁波•感悟真理伟力”等载体和各类法治宣传阵地,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心走实。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全面落实市委常委会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重要法规草案起草情况汇报等机制,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严格执行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站位全局谋划法治宁波建设,高标准制定实施法治宁波建设五年规划、加快打造法治宁波建设升级版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纲要等一系列法治建设重要文件,连续两年在法治浙江考核中居全省第一,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注重质量导向,以良法善规筑牢法治基石。构建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性、保障性、实施性、补充性功能,推动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精准衔接,在全国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等创制性法规,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等一批民生领域立法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建立重要法规起草“双组长制”、立法项目“双员负责制”等创新机制,同步推进地方立法与政府配套文件制定工作,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立法意见征集机制,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不断提升。抓实立法工作“后半篇文章”,首创地方立法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率先构建全覆盖、常态化、长效化的立法质量评审监督和法规规章实施动态维护制度体系,从机制上保障地方立法更富生命力、更具时代性。

  (三)紧扣发展所向,以公正高效塑造法治环境。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无感监测”工作机制,营商环境满意度居全国城市第一方阵。实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率先建立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知识产权综合体等跨领域跨部门协同平台,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和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及三家基层检察院入选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考核连续两年排名全国第一。着眼增强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功能,实施法律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成立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国际商事海事法律服务中心,获批设立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建设“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持续优化企业“一站式”开办、“极简化”审批和歇业“一件事”改革,打造一键通、一站式惠企惠民服务平台“甬易办”,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居全国重点城市第三。着眼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首创司法裁判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设立民营企业司法服务联络站,推行涉企执法“综合查一次”,试行生态环境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制度,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突出为民取向,以优化供给促进法治惠民。坚持在共同富裕大场景下谋划推进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推动法治资源向就业、教育、健康、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倾斜,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持续提升,17次获评浙江省平安市,13次成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六连冠”。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全面推进“共享法庭”、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实施公益诉讼四大专项行动,加快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聚焦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期盼,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平台功能,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群众满意度达97%以上。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迭代完善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开展城乡现代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推广一村一法律顾问、农村法律“家庭医生”等制度,“村民说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等创新经验在全国推广。高标准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警源、访源、诉源“三源”治理深化推进,有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五)顺应变革趋向,以改革创新提升法治效能。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创新建立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非现场执法、“教科书式”执法等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构建市级“1+8”行政执法体系,县乡一线执法力量占比超过90%、街镇一线占比超过76%。以数字化改革赋能法治宁波建设,上线“移动微法院”“公证E通”“检察建议质效监督管理系统”等一批标志性场景应用,其中“移动微法院”升级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制定实施全国首个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的地方标准,推行首席公职律师制度。

  

  三、聚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市域样板,持续推动法治建设固本稳期、创新示范、争先奋进

  宁波作为我国重要的国际港口城市、对外开放门户和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必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勇挑大梁、探路先行。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统筹运用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理念打造法治宁波升级版,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走在前列。

  (一)在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上探路先行。聚焦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立足建设世界一流强港、甬江科创区、空铁一体宁波枢纽等重大任务,着力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培育壮大高能级法律服务业,推动法治供给更好适应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创新转型的需要。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高标准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任务,完善促进民营经济新飞跃的政策制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激发“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发展活力。

  (二)在法治助推共同富裕上探路先行。坚持依法保障新增财力向民生事业倾斜,深化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构建法治化的民意表达、诉求回应闭环机制,打造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照进人民心田。  

  (三)在法治促进改革创新上探路先行。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除法治建设的堵点难点, 高质高效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健全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市域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坚持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重大改革攻坚,努力在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和自贸区宁波片区建设集成改革、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方面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创新成果。

  (四)在法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探路先行。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保障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擦亮“代表督事”“向人民报告”“请你来协商”“阿拉甬商有话讲”等工作品牌,聚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域典范,汇聚全体人民紧跟党走、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五)在法治提升治理能力上探路先行。健全党建引领、“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城乡现代社区建设推动法治力量下沉一线,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底座。依法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隐患,压紧压实平安共创共享的各方责任,确保社会安定和谐、百姓安居乐业。深化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示范带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作者: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