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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法学会“五四三”工作法推动落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

时间:2023-05-31   来源:山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lh

  4月4日,《民主与法制时报》头版刊发文章《山西省法学会“五四三”工作法推动落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全文如下~

山西省法学会“五四三”工作法推动落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

  近年来,山西省法学会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早起步、快推动、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探索出实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五四三”工作法,确保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山西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五”是指“五个高标准”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高标准谋划。及时向山西省委、省委政法委汇报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相关部署要求及省法学会贯彻落实措施,山西省委政法委明确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工作列入全省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省委政法委年度政法工作要点。高标准启动。2022年9月,山西省法学会举办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聘任仪式,为遴选产生的首批18名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颁发聘书。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连生出席仪式并讲话。高标准推进。出台《山西省法学会关于在全省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突出实效、系统联动、资源共享”的工作原则,指导市县两级法学会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积极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高标准遴选。从全省各级人大、政法、信访各单位及高等院校和法律实务组织中,推荐选拔一批具有良好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具备从事司法实践或法律服务工作丰富经验,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优秀法学法律专家担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目前,省、市、县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现全覆盖。坚持高标准保障。获批专项工作经费,落实办公场所用于开展工作,为加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法治实践实体化平台运行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是指“四个把握”,打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山西样本。把握精准定位。紧紧围绕“首席专家”“高端平台”“重大事项”“权威意见”四项重点工作要求,聚焦山西省委、省政府关注转型发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城乡区域联动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开展破题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治理提供风险评估和论证;聚焦金融风险、医疗纠纷、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维权等法治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从小切口入手,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重大信访积案化解。把握分层施策。各市级法学会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发力,各县级法学会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力,逐步形成因才施策、因地制宜的长效运行机制。把握统筹结合。依靠法学会基础广泛、人才荟萃优势,结合“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以及省法学会“为群众办法治实事,为企业解法律难题”等主题活动,组织各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下基层、沉网格、入民心,主动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把握明确目标。确定“两覆盖+两精品”工作目标,要求做到全省县级以上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全覆盖,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办理案件全覆盖,每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至少办理一件精品案件,每个县(市、区)围绕四项重点工作,每项至少推出一件精品案件。

  “三”是指“三个突出”,积极探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路径。突出权威性,始终坚持把政治过硬、业内权威、社会责任感强等作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遴选的必要条件,细化为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道德操守等4项衡量标准,确保每一位入选专家都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突出全面性,坚持从全局的角度统筹开展工作,以解决一类问题为目标,选优配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针对性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确保办理一件、解决一片。突出公益性,坚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办理案件不收费用、不计得失、及时准确的工作准则,充分彰显法律意见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实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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