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4-08 来源:河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0年河北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学研究,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注重培养高素质法学、法律人才队伍,健全法学会组织,提升法学研究水平,为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治实践,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法学研究队伍
1、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全省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把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与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结合起来,树立参与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2、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法学理论骨干学习培训工作。今年适时举办由各市法学会和各学科研究会法学理论骨干参加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培训班,增强法学研究队伍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的自觉性。
二、增强法学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3、紧紧围绕全省社会发展稳定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特别对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意见。拟于二季度召开“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研讨会”,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开展研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4、加强城镇化建设政策法律问题研究。组织专家学者重点对城镇化建设中的拆迁改造、保护生态环境、公共设施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拟于三季度召开“推进城镇化建设法治研讨会”,为推进我省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5、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法制保障研究。重点对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再就业、农民工权益、社会救助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理论依据。
6、加强经济领域中的法律问题研究。重点对房地产、金融证券、农产品质量、网络购物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法律对策研究,为推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献计献策。
7、为更好地研究河北、服务河北,省法学会决定开办“河北法治论坛”, 每年一届,每届确定一个主题。首届“河北法治论坛”的主题是“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拟于今年8月在唐山举办。
8、各学科研究会紧密结合学科特点,把握学术前沿和法治实践问题,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各市法学会要根据当地实际,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和法律服务,更好地为社会实践服务。
三、贯彻落实中政委18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市级法学会建设
9、按照中政委18号文件和省委政法委54号纪要要求,省法学会将协调各市党委政府,加大市级法学会建设的推进力度。已建立并换届的,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建立党的组织,健全内设机构,配齐配强人员,解决好办公场所和经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尽快把工作开展起来;尚未建立和换届的,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年内尽快把法学会建立起来,完成换届任务。省法学会将配合省委政法委加强对市级法学会建设工作的督导。
四、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服务工作,弘扬法治精神
10、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和省法学会“双百”活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继续组织好“河北中青年法学专家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法治宣讲活动。今年重点抓好廊坊、保定、衡水、沧州等市。积极探索法治宣讲常态化、面向基层的方法路子,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广大群众。
11、结合新法颁布和相关法律实施,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今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施行,10月1日是《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20周年,届时,省法学会组织召开社会各界参加的座谈会,围绕这两部法的颁布及实施20周年,广泛进行宣传。
12、进一步发挥好法学会刊物、网站的宣传交流作用。调整版面栏目,提高编辑质量,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使之更好地服务广大会员,扩大法学会的社会影响。
13、认真组织好中国法学会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推荐工作,努力把我省杰出青年法学家推介到全国。
五、拓展渠道,为广大会员搭建更多地对外法学交流平台
14、组织会员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区域法治论坛和对外法学交流活动,加强省区市间的学术交流,开拓眼界,交流研究成果,提高我省法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15、开拓渠道,积极开展对港澳台法学法律界的学术交流活动。组团参加今年4月在台湾地区举办的“首届两岸刑事法制学术研讨会”,扩大我省与台湾法学法律界的来往与交流。
六、提高组织推动能力,加强法学会队伍建设
16、继续抓好学科研究会建设。调整、巩固、提高现有的学科研究会,强化管理,坚持研究会年会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发展和扶持新兴学科研究会,充分发挥研究会在学术研究中的主阵地作用。
17、积极探索统一会员称谓后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快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规范会员管理,建立会员联系制度,为会员提供多样化的服务,调动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18、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改进和加强法学会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巩固“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的成果,创建“学习型”机关,创新法学会活动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