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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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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做好二十大理论研究阐释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活动综述

时间:2022-12-07   来源: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敖婷婷

 

连日来,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党支部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按照中国法学会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专家学者,通过刊发理论文章、开展专题研讨、举办学术会议等形式,做好二十大精神理论研究阐释,着力引导广大环境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一、刊发理论文章,加强思想引领

为了让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生态环境法治的“好声音”传播得更广更远,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引领和正面引导,会领导以二十大精神为重要指引,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撰文,为环境法学科未来如何发展分享实践经验和智慧成果。

为交流心得体会,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美丽中国的生动实践,研究会新媒体平台设立“学习贯彻二十大会议精神专题”栏目,集中刊载党支部成员、会领导、常务理事、理事的学习文章。会长吕忠梅带头撰文《深入开展环境法典编纂研究 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截止目前,共推出19期。刊载文章引发会员广泛关注,每日数据访问量均过百余人次,呈现出“芝麻开花节节高”的趋势。

会长吕忠梅在《民主与法制》周刊发表署名文章《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典编纂研究 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立良法》。文章强调,“我们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加快环境法典编纂研究步伐,完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为实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党支部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在《民主与法制》周刊发表署名文章《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文章指出,“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刻认识和把握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战略方向和目标要求,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以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副会长别涛接受南方周末专访,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国家十年来生态环境立法特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等5个方面12个问题予以解读,《南方周末》刊发《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访谈文章。

二、多形式开展研讨,扩宽研究深度

为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重要理论和精神内涵,各会员单位通过举办线上线下论坛、学术研讨会,与理论研究机构积极开展合作研讨等,认真研究二十大报告中对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规划、新目标、新要求,拓宽研究深度,努力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推动研究会各项事业发展。

研究会秘书处和党支部所在地武汉大学法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扩大)学习会暨“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党支部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指出,“未来要着力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一是加强学习生态文明领域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之间的衔接;二是从法治理念上实现经济环境的协调统一以及环境要素之间的衔接;三是需要推动生态文明法律规范体系的系统化和一体化。”

中国政法大学习召开“中国政法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座谈会”。会长吕忠梅从环境法的角度对党的二十大报告进行了深刻的学理解读。她指出,“中国式现代化强调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新的现代化目标意味着中国式现代化要坚持走中国自己的发展道路、走绿色发展的道路。”

天津大学法学院举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副会长孙佑海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题,为广大师生党员授课。他强调,“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上海政法学院召开“学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会议”。副会长郑少华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今后将加大教学、科研管理力度,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注入强劲活力,并认真思考如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凸显上政特色。”另有,福州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法学院等会员单位也开展了系列学习活动。

复旦大学法学院举办“教职工党支部与各学科组联合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议”。副会长张梓太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科学谋划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提出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是指导我们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献,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据悉,会员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也召开了相应的专题活动。

三、多角度联系实际,规划发展蓝图

在积极开展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会还结合学科发展实际及专业优势,将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论述与立德树人、专业发展、高质量办会等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理论研究深度,为研究会未来高质量特色发展擘画蓝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办70周年校庆系列学术活动。会长吕忠梅作了题为《环境法治建设十年回顾与未来展望——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主旨报告。号召广大环境法学者应以环境法典编纂为契机,以学术讲政治、以法言法语说事理、以国际通用话语展中国风范,以法典编纂来谋求环境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知识体系的新发展。

研究会指导,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联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等会员单位共同举办“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论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为指导,围绕切实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主任蔡守秋,会长吕忠梅,副会长高利红、秦天宝,常务理事李爱年、王世进、王清军、王干、柯坚、钭晓东、徐以祥,理事赵立新、唐绍均、鄢斌、邱秋、张忠民、陈海嵩、张宝、刘静等人参加会议,并进行主旨演讲或主题发言。

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召开“实现‘双碳’目标法治保障研讨会”。副会长张梓太、王文革,副秘书长张璐围绕国家“双碳”战略部署,目标实现和法治保障等议题发表主旨演讲和专题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2022年上海司法前沿论坛暨第六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司法研讨会”。会议围绕党的二十大对“双碳”工作专门部署和“双碳目标下的生态司法”这一主题。副会长郑少华,发表“风险预防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索”主旨演讲。副会长王树义以“中国特色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专题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研讨会。研究会学术顾问王灿发,副会长曹明德、于文轩,常务理事胡静参加会议并进行主题发言。同期,法大推出《法言微语二十大微党课》栏目,于文轩作为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成员,为广大师生党员举办《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专题讲座。目前,讲座视频被中国年轻世代高度聚集的文化社区和视频网站哔哩哔哩转载,点击量与日俱增,受到广大青年学子的热捧。

汕头大学法学院举办“生物安全保障的环境法学解析”学术讲座。副会长于文轩从认真贯彻执行二十大报告精神出发,系统阐释了我国加强生物安全法治保障建设的重要意义,介绍了我国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来龙去脉,深入浅出地分析了生物安全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和未来发展方向,解释了我国《生物安全法》的主要制度内容。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举办“与法同行,人才强国,贯彻二十大精神”系列学术活动。副会长李挚萍以《环境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定位》为题,从环境法学的起步、环境法研究的几个阶段、环境法的法理和逻辑以及环境法理论的关注重点等方面介绍了环境法学的发展历程及其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定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生态环境法治事业必将续写新的时代荣光。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执笔人: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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