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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成立大会暨颁发聘书仪式在西宁召开

时间:2022-08-01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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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青海省“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成立大会暨颁发聘书仪式在西宁召开,省法学会会长王晓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副会长何占录、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宗园、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满志方、省社科联常务副主席河生花、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名誉院长、法学会副会长王作全参会,会议由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田青敏主持。

会议指出,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法学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努力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法治青海的责任担当,是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创新举措。在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增强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自觉性。

会议强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作为第三方力量,必须始终保持中立性、体现客观性、确保权威性,紧紧围绕“首席专家”“高端平台”“重大事项”“权威意见”四项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以坚定决心和更大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定位要高,坚持“严”字当头,正确处理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与既有机制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好行业权威引导作用,坚持从省情实际、工作需要、解决问题出发,紧扣工作职责,注重整合和引领既有资源,认真研究解决一些有重大影响的难题,从严要求、及时公正提供法律服务,做到有序、有力、有为。清单要实,坚持“干”字落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集思广议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找准当地不同类型的重大问题,核准不同类型的代表性难题列入重点指导解决问题清单的真实性,切实推动法治化解决当地存在的疑难杂症,提升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遇事信法、懂法、找法、用法的信心,提升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意见要准,坚持“实”字托底,既考虑法治理论和有关规定要求,又切实管用、突出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在不突破法律框架底线的前提下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要求,各级法学会要致力“实效”,做到系统融汇、资源融通、业务融入,以“融”集聚力量,以“合”放大效应,进一步扩大影响,全力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要做到上下贯通、力量融汇。省法学会在抓好制度谋划、规范引领、分类指导、督查落实工作的同时,引导市州、县级法学会细化方案、先行先试、创新创造,培育先进典型,系统集成经验。要做到左右协同、资源融通。盘活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资源,整合法律社区会诊站、会员之家等传统工作项目,积极吸纳地方司法实务部门以及有关单位部门业务专家参与。要做到实体运行、规范运作。依托现有法律服务平台进行实体化运作,积极探索与其他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合作模式,促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与服务党委政府、服务基层有机衔接、相互促进。

会议宣布成立青海省“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王作全等73名同志入选为青海省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成员代表王作全、马天山、赵淑霞、白佩君、谢青萍等6位代表作了大会发言,各市州委政法委分管法学会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印发了《青海省“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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