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4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编辑
7月8日上午,广东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2021年典型事例总结交流会在广州召开。省法学会副会长姜滨、省律协副会长彭华出席活动并讲话,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以下简称“省中立社”)理事长钟铁蕙介绍了省中立社2021年度工作情况及典型事例评选情况。
2021年以来,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站)全体工作人员,在各级法学会领导下,秉持“中立、客观、专业、公益”的宗旨,积极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期间涌现出一批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具有良好社会效益、令群众满意的典型事例。为激励先进,经省市两级中立社推荐及三轮评审,选出了10例典型事例。其中,广州市、深圳市、梅州市、肇庆市各1例,韶关市、东莞市、清远市各2例。
姜滨指出,中立社是全省法学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向往的重要抓手。他强调,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站)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积极健全公益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拓展公益法律服务领域,更好地服务社会治理多元矛盾化解、法院诉前调解和审判等工作;要努力提升公益法律服务质量,更加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难点热点问题,发挥中立社不同领域人才荟萃的优势,通过会诊提升专家咨询质量,努力当好保持困难群众法治天平公平的砝码;要重视擦亮公益法律服务的中立品牌,坚持一切出于公心,坚守公益本色,不负群众对公益法律服务的期待,不负合作单位的信任。
彭华代表省律师协会对省中立社一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热烈祝贺,并向省法学会、省中立社对广大律师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由衷感谢。对参与省、市中立社工作的律师们,他提出要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和法治广东建设,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要坚持把专业与公益相结合,运用自身专业优势,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公益,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讲好广东律师参与法律公益服务的“广东故事”,奋力为广东律师事业发展书写新的辉煌。对中立社未来发展,他建议在人员配置、业务模式、管理机制等方面要有新举措,新开拓,不断创新进取,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会上,宣读了《关于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2021年公益法律服务典型事例的通报》。典型事例经办人代表一一介绍了典型事例情况,分享了调解方法、办案心得。与会领导还为典型事例经办人代表颁发证书,为省中立社首席专家,疑难案件处理中心主任、副主任颁发聘书。
参加会议的还有:省法学会机关干部、工作人员,相关地级以上市法学会有关负责人,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领导、各理事单位代表、疑难案件处理中心成员,典型事例经办人代表、媒体代表等。
据悉,2021年,省中立社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了《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内部治理。践行初心使命,开展“民法典宣讲乡村行”“中立说典事”普法征文、“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公益法律咨询、“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讲座”“典型事例评选”等活动;并与省信访局、广州互联网法院、广州市和谐医患关系研究中心等建立合作关系,各项业务取得了新成绩,各项工作上了新台阶,为建设平安广东、法治广东作出了应有贡献。下一步,省中立社将建立志愿服务专家库,壮大人才队伍,以期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社会团体的联系,开展更广泛的合作;提炼总结优秀经验,梳理典型事例,加大优秀成果的宣传力度;加强培训力度,提升社员综合能力;与各地市建立良好沟通机制,组织编撰工作指引,引导全省中立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2021年公益法律服务典型事例名单
《为群众办实事 排忧解难暖民心》——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 毕丽荣
《沙头角中立法律服务社攻坚“历史欠账” 留存26年的土地纠纷成功化解》——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 戴林锋
《依法化解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权益纠纷》——韶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 杨豪
《依法保障各方权益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韶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 周文钰
《恋爱花费超百万 中立调解挽损失》——梅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 黄长云、廖樱
《法情并用化积案 平访息诉促和谐》——东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 廖辉林、罗奕萍
《高效扑灭“燃眉之火” 及时妥善解纷止争》——东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 黄德生
《为民解难 用法治方法破解长达九年的宅基地维权案》——肇庆市中立法律服务社 郭生平
《多部门联动解决越战老兵困难》——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 李志正、王一晓、林瑞文
《群众3年投诉不断 中立“牵线”巧解心结》——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 刘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