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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时间:2022-07-08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任编辑:编辑

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马怀德


法治人才培养是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基础性工程,是法治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不断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大批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①要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落实到各法学学科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工作中,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②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得以快速发展,法学院系从当年的“五院四系”发展到目前的600多所,培养规模从几千人发展到几十万人,为全面依法治国输送了数百万计的人才;法学学科种类不断增加,培养质量明显提高,有力支撑了我国法治建设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健全,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但是,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法治人才培养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需要进一步廓清,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亟待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短板亟待补齐。可以说,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急需优秀法治人才。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肩负着法治人才培养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有责任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一批又一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引领法学教育发展方向,为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明确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在思想政治工作、学科专业、教学、课程、教材、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用力,切实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支撑。

  

  一、明确法治人才培养目标

  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决定着法治人才培养的方向和立场,也关系到法治人才培养的方法和路径。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四个方面明确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不断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和成效。

  一是要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③法治人才大多从事立法、执法、司法等关键岗位的工作,掌握重要国家权力,肩负重大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是法治人才的精神支柱,思想政治素质是法治人才的根本要求。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将法治人才培养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是要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胸怀“国之大者”。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人才是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力军。担当治国理政重任,必须具有强烈家国情怀。要努力培养胸怀祖国、胸怀人民、胸怀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法治人才,帮助他们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时刻关心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时刻关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刻关心人民幸福安康,时刻关心社会长治久安的优秀人才。

  三是要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职业素养。“我们的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首先要把人做好,然后才可能成为合格的法治人才。”④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是社会主义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根本底色。要引导广大法治人才时刻注重自身思想品德修养,恪守法律职业伦理底线,既讲大德,也讲公德、讲私德,努力塑造德才兼备、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四是要具有扎实的法学根底,卓越的业务工作能力。法学是研究法律制度、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社会科学。是否具有扎实的法学知识、缜密的法学思维和良好的法学素养是法学专业学生区别于其他专业学生的显著标志,也是法治人才从事法律职业的安身立命之本。“学生要养成良好法学素养,首先要打牢法学基础知识,同时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⑤针对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的需求,要创新培养模式、完善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式。一方面,要培养学生掌握法学的核心范畴、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研习法律适用的技术和方法;另一方面,还要培养学生深入了解法治实践,从实践中汲取和丰富法学知识、提升工作能力。

  

  二、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法学院校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深入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不断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形成多元参与、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人才培养格局,奋力开创法学教育新局面。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法治人才培养的关键。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将思想政治工作贯通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思政育人格局。通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教材和课堂,进一步增进学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理解和体悟。要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铸魂育人,大力加强思政课程建设,打造高校思政课课程群,构建课程思政建设体系,着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深厚法理、哲理、事理有机地融入到各个专业课的课堂,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润物细无声”。要坚持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不断丰富课外活动的内容、种类,形成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校园品牌活动,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加快法学学科专业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是法治人才培养的基础。要针对法学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法学学科体系不够完善、社会亟需的新兴学科开设不足、法学学科同其他学科交叉融合还不够等问题,坚持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相融合、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相耦合的原则,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既要对现行法学二级学科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打造囊括传统法学学科和新兴法学学科,涵盖前沿法学学科和交叉法学学科的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同时,也要加强法学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探索设立国家安全、纪检监察、数据法治、党内法规等新兴学科,为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开辟新的通道。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及实践问题研究,在提炼标识性概念和做好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为法治人才培养奠定坚实的学科专业基础。

  (三)创新法学教学体系。推进教育教学形态创新。主动适应“互联网+”“智能+”时代学生学习需求,更新教育理念、变革教育模式,打造人技融合的新型教学环境。深化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社会实践等课堂模式创新。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探索将“互联网+”、智慧教室、云平台、网络课程融入人才培养过程。强化师生互动,深入推进探究式、启发式教学,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方案和教学内容。

  深化协同育人。深入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建立健全高校与法治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法治人才体制机制。建设一批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健全法学院校与法治实务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课程教材设计研发、人员交流互聘、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常态化深度衔接机制。

  完善实习实训体系。健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社会服务机构等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制度体系,建立法治实务部门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担任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等制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校内外协同,构建实践教学协同育人机制。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对法治人才的需要,修订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各学段法治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鼓励高校探索跨专业跨学校联合培养、本硕博贯通培养、双学位培养等制度创新,培养更多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

  (四)改革法学课程体系。课堂是展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实践阵地。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完善法学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同学段、不同层次高校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一流的法学专业课程,建设“有灵魂”的通识思政课、法律职业伦理课和各类人文课程。更新法学专业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所蕴含的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丰富法治经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及时吸收到法学专业课程中。不断丰富教学形式,通过专业实践课、研讨课、案例课、现场课等教学活动,增加课堂教学的互动性、生动性、启发性。要加强实训实践课程建设,加强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发挥法治实务部门的作用,把法治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带进课堂教学中。建设包括国际课程在内的各类新课程,应对最新法治实践,扩大学生学术视野,满足新的知识需求。

  (五)构建法学教材体系。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的重要抓手,是立德树人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和教育目标实现。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各法学学科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工作中,构建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法学教材体系,增强学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到各个高等教育层次的法学教育和专业教材中,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模块,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科学有机的学理转化,将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贯穿于法学各专业各课程的教材中。更新法学教材体系,组织修订已出版的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积极推动高质量教材体系建设,编好、选好、用好教材,整体推进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不同学段、不同层次高校法学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相关通识课程教材建设。要立足新时代,扎根中国大地,推进法学相关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进教材,系统总结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成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成果,编写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反映中国法治经验、法治贡献和鲜活实践,多层次全方位的“新时代中国法学系列教材”。编写涉外法治教材及数据法学、国家安全学、公共卫生法学、应急管理法学等新兴交叉学科教材,及时修订既有法学教材,全面反映中国法治最新实践成果,面向时代需求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配套教材,构建教辅数据库。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打造专兼结合、业务素质一流的师资队伍。通过“国培计划”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国情实际、通晓国际规则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法学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突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伦理要求。探索多元化的教师考核方式,把社会服务和社会工作纳入教师考核标准,激励教师重视教书育人工作。健全法学院校与法治实务部门之间的双向交流机制,深入实施人员互聘计划。法学院校要鼓励青年教师到法治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把挂职作为教师职称评审、晋升的必要条件;选聘理论水平较高的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任教,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编写、专业教学,不断提升协同育人效果。探索建立临近退休的优秀政法部门专家到高校任教制度。

  

  三、切实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⑥重点做好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推送工作,更好服务对外工作大局。⑦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西方某些国家对中国的遏制不断加码,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单边主义持续盛行,我们面临的外部风险挑战明显增多,迫切需要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国际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近年来,我国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较为明显的短板,涉外法治人才在数量上存在较大缺口,人才培养不连贯、知识结构和课程设置不合理、实践实训不充分、人才培养国际交流不深入等问题还很突出。切实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德法兼修,筑牢涉外法治人才思想根基。涉外法治人才要在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处理各类涉外法律事务,坚决维护国家利益。讲政治、有德行、懂法律是最基本的要求。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断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式,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强烈家国情怀和高尚道德情操,政治和业务素质均过硬,法学专业知识和外语都精通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第二,加强协同育人,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相关部门需要着眼全局、统筹规划,制定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和长远规划。政法院校要加强与涉外相关的政府部门、审判机构、仲裁机构、国外大学、国内外著名律师事务所、企业密切合作,巧用“外脑外力”,将涉外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院校,让学生更多地参与涉外法律实习实践;邀请具有涉外法律服务经验的专业人士参与指导学生,丰富培养内容,加强实践教学;鼓励外语类高校和政法院校加强合作协同育人,通过校际合作、贯通培养等多种方式,创新探索复合型、实践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适当增加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研究生推免指标,扩大涉外法治人才招生规模。

  第三,优化课程体系,补齐涉外法治人才知识短板。一要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提升“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能力,加大国别法课程设置,增加非英语语种法学教育。二要以“外语法学双精通”为目标,实行本科和研究生跨校贯通培养模式,可以根据国家重大需求,遴选若干外语和政法类院校,遴选优秀外语毕业生,以推免资格进入政法类院校攻读涉外法治人才方向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三要在夯实学生法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法治人才,不仅要增设国际法课程,而且要强化外语、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国际经贸、世界历史、跨文化交流等课程教学。

  第四,同步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实战能力。要加强国际化训练,既要“引进来”,又要“送出去”,除邀请国内外研究外国法或者国际法的专家、从事涉外法律实务的专家提供指导外,还要聘请外国教授授课,保证一定比例的课程用外语授课,以及让学生有机会出国学习国别法和国际法。要积极与国际组织和境外机构合作,设立实习实践基地实训平台,有计划、有组织地持续支持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实践,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实战能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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