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30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会议现场
11月20日,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暨“海洋法治建设与海洋强国战略实施”学术研讨会在广东湛江举行。本次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与广东海洋大学联合主办,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承办,采用“线下+线上”的方式进行。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常委、副书记林晓敏,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郭萍教授等出席会议。来自于省内各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代表100余人与会。
林晓敏在致欢迎辞时表示,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在海洋法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本次年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推动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加快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风险治理机制等进行深入研究,为海洋法治建设献计献策,推动海洋法治理论研究和实践融合发展。
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在会议上强调,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海洋强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强建设海洋强国。广东省作为海洋大省,在国家海洋建设中担负着重大责任使命,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深入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建设,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均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海洋法学研究会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共同推进海洋法理论与实践发展,希望广东省海洋法学研究会各位同仁加强使命担当,努力使海洋法学研究会成为研究海洋法学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平台,为助力广东省和全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和海洋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开幕式由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张显伟主持,广东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郑桂琼在会议上传达了中国法学会王晨会长在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上的主旨演讲精神。来自大连海事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海洋大学的五位专家学者围绕研究会主题,从理论与实务、历史与现状对海洋法治进行了针对性、专门性、前瞻性研讨。
年会学术研讨环节由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耿勇教授主持。
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初北平教授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做了题为《海洋法治人才培养的交叉学科路径》的学术报告。他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海洋法治人才需求巨大,培育海洋法治人才需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海洋命运共同体理论为指导思想,构建海洋法治交叉学科。海洋法治体系包括完备的海洋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海洋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海洋法治监督体系、有效的海洋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初教授从学科建设、师资队伍、课程规划、人才培养规划、科学研究规划、合作交流项目六个部分分享了大连海事大学在海洋法治学科建设上的实践经验,为高校海洋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参考方案。
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郭萍发言的主题为《海洋命运共同体及其实践证成》。郭教授指出,海洋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能源,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物质基础,具有重大的战略价值。她在发言中对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意义及其合理性进行了阐明,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实施路径。
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古小东围绕《的立法目的与制度设计》为主题作了发言,她指出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强化海洋竞争力,推进海洋可持续发展,全球主要沿海国家或地区积极制定实施海洋法或海洋基本法。她研究分析了《海洋基本法》的性质定位与立法目的,同时为《海洋基本法》的制度设计作出了前瞻性研究。
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艾妮以《福岛核废水排海事件涉及的几个国际法问题》为题进行了研讨。张教授指出了国际法在该事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障碍,提出将此类问题置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以及国际法的语境下考虑,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完善国际和安全法律体系,增强国际法的约束力的研究建议。
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讲师、博士庄锶锶发言的题目是《蓝碳生态系统的法律保护》,庄老师对蓝碳生态系统进行了概述,指出蓝碳生态系统深陷危机,亟需采取保护措施,并从立法、执法、司法三方面提出法律保护建议。
会议还举行了客座教授聘书颁发仪式,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常委、副书记林晓敏代表学校,为广东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郭萍颁发客座教授聘书。
会议合影
(广东省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