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1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责任编辑:敖婷婷
2021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会长林少春主持召开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会议,听取自治区法学会2021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对全区法学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廉素及部分副会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这“三个团体”、“两个重要”的职能定位充分体现了法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政治性是党对法学会组织第一位的要求,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先进性是发挥法学会职能职责的重要着力点,要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从服务法治实践出发,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实践,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群众性是法学会工作的“生命线”,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能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学会工作各个方面。
会议要求,全区法学会系统要按照党中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引领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刻领会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要深刻认识“四个伟大成就”,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要全面传承伟大建党精神,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行。要把“九个必须”根本要求落实到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深化法治宣传、培养法治人才等各项工作中。要积极响应伟大号召,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更加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法学会工作的各项职责使命。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国家法治的本质区别,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新飞跃,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引,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区实践,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一要加强政治引领。要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维护法学领域政治安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要深化法学研究。要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学科体系的研究,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不断推进法治内蒙古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三要服务法治实践。积极参与地方立法调研、法规规章起草及法律实施的研究咨询、论证评估等工作。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发挥法学会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四要加强法治人才培养。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国情区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队伍。要积极开展第四届内蒙古优秀法学家、青年法学家、优秀法治人才评选活动。要建立与各省(区、市)法学会及高等法学院校人才交流培养合作机制,把法学会建成优秀法学人才的实习基地。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教育整顿。要高标准高起点纵深推进教育整顿,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严密组织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发扬斗争精神,聚焦法学会系统的顽瘴痼疾,开展集中整治,做到力度不减、内容不漏、标准不降。领导干部要带头作表率,以上率下,强化机关作风顽疾整治,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针对查摆的问题,强化建章立制,推动源头治理,以“四个转变”的实效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