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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促进共同富裕立法研讨会

时间:2021-09-28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

“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

——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促进共同富裕立法研讨会

  2021年9月11日,促进共同富裕相关立法研讨会在广州成功举办,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承办。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就促进共同富裕相关立法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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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晓华指出法学研究者和法律实务界应紧跟党和国家的决策步伐,加强探讨交流,推动行业和社会共同发展。王晓华提出应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乡村振兴。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丛中笑认为,在促进共同富裕上,注重社会公平的经济法将会发挥更大作用,应重视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如经济分配权等。结合广东的现实环境和法律实践,共同富裕相关立法工作要更加注重就业促进,优化税收分配,推进乡村振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教授王权典分享了参与乡村振兴立法的起草工作情况,强调实地调研的重要性。他提出,应依法加快城乡融合,优化乡村资源配置,盘活乡村土地资源;依法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要重视乡村教育、医疗、养老;依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如绿色农产品)。他认为,必须确立促进共同富裕在经济法研究中的前沿定位。

  省法学会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永忠认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要有完善、系统的法律体系加以支撑,突出“发展”概念在促进共同富裕相关立法中的重要性。他重点探讨财政分配、反垄断、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慈善公益等问题,对相关立法前景进行积极展望。他表示在广东省法学会指导下,经济法学研究会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的经济法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学术贡献。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文平结合其在土地权利方面的研究经验,就农村土地相关法律问题展开探讨。他表示,促进共同富裕不是局部的、概念化的、静止的,需要国家在宏观层面进行立法协调,积极有效地解放生产力。他就土地到期、续期等法律问题和与会人员进行讨论,提出严加控制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等观点。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敏贞关注促进型立法,提出基础设施公私合作、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主体平台等相关立法措施,促进经济模式创新,以此促进共同富裕。

  中山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邓伟从缘起、意义、体系等方面梳理乡村振兴战略,他从完善环保、医疗、教育、金融等相关法律问题,探讨促进共同富裕的具体制度,如规划计划、财税调控、金融调控、区域协调等,并提出应完善相关考评办法。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传远律师围绕促进共同富裕主题,提出应联合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其他学科共同进行研究探讨,依法加强农村教育资源投入,完善慈善捐赠制度,健全职业教育促进措施,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相结合。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智律师从立法背景、立法宗旨、立法原则等角度分析促进共同富裕,支持反垄断举措,提高企业创造力、积极性,加快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杨律师从城市更新、旧村改造角度,深入分析城镇化问题,探讨依法提升城市的内涵品质,实现城市的有机更新,通过带动周边城镇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苏东海律师提出,促进共同富裕相关立法要重点关注立法价值保障、立法体系完善、立法重点和要点,关注学者关于经济法典的相关研究,并提出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与省法学会、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建立合作机制,紧密开展相关研究促进学术交流。会议介绍分享了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程信和近期经济法典学术研究中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经济法探索。

  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省法学会副会长姜滨最后作点评和总结。他表示,共同富裕相关立法应对辛勤劳动、合法经营、创新创业行为制定鼓励措施,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民生保障措施,统筹公平和效益,形成合理的分配格局。希望各位专家继续加强交流,积极开展相关立法研究工作,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更好的立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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