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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召开直属专业研究会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

时间:2021-08-09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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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直属专业研究会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中国法学会《2021年度省级法学会工作考核项目》和《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听取专业研究会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专业研究会下半年工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班子成员、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负责人、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学会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新时代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学会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各专业研究会要认真落实《意见》精神,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认真总结梳理上半年工作,查找问题,制定对策,积极推动专业研究会高质量发展,为法治内蒙古建设作出新贡献。

  会议强调,专业研究会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区的重要力量,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职尽责,开拓进取,担当作为,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贡献力量。一要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学习热潮。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要采取会议、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专业研究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一个坚持”精神,通过举办论坛、学术报告会、研讨会等方法,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三要突出政治建设。专业研究会既是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又是政治组织,政治属性是第一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政治建设的10条要求,引领带动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四要切实发挥专业研究会的作用。目前,自治区法学会有近30个直属研究会,是法治建设一支重要队伍。要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思想,积极参与依法治区工作,把职能作用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在繁荣法学研究、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上体现价值、贡献智慧。五要加强专业研究会自身建设。要加强党组织建设,依托所在单位成立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全覆盖。要严格执行法学会章程和专业研究会管理办法,按时召开会长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理事会议,加强业务研究,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好弱化、虚化和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不断提升新时代专业研究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会上,自治区法学会公益诉讼研究会、法律服务专业化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法律研究会、保险法研究会等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研究会党的建设、组织法学研究、参与咨政建言、服务法治实践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作了工作汇报。

  (内蒙古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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