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19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7月14日下午,广东省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换届会议暨第二届理事会第1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选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欧永良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章程(修正案)》等相关规定。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水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欧永良表示,基金会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省法学会统一部署下,紧紧围绕基金会宗旨,严格按照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他表示,将与新一届理事会规范运作、廉洁自律、严格把关,共同做好基金会各项工作。
李水华对当选的新一届基金会领导班子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基金会自创立以来,围绕推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新一届理事会要在原有良好基础上,要更好发挥基金会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工作,支持省法学会相关平台建设,支持各地市法学会开展工作。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加强资金募集能力,着力加强基金会自身建设,为推进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了解,广东省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是2014年10月由省法学会发起,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2015年,经省民政厅批准,基金会先后获得了接受捐赠税务扣除资格认证和捐赠前税务扣除资格认证。按政策规定捐赠企业可以享受税务抵扣的优惠政策。基金会的宗旨是:弘扬法治理念,促进法治建设,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支持公益法律服务事业与法律援助。基金会公益活动范围有三个方面:一是资助法学研究、法治建设;二是资助法制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教育;三是资助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及其他法律帮扶。基金会成立以来,资助了广东省中立法律服务社等多个项目,对广东省的法治建设起到了重要补充推动作用。目前全省共有佛山、河源、梅州、汕尾、东莞、湛江、清远、潮州、揭阳等9个地级以上市法学会成立了基金会。
会议选举李皓平任秘书长,李锐忠、刘晓军任副秘书长,周子涛任监事。
(广东省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