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1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5月19日上午,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主办,呼和浩特市法学会、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启动仪式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举行。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会长林少春出席向青年志愿者代表授旗,并讲话。
林少春指出,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自2018年开展以来,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普法志愿者,走进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牧区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宣传法律知识,服务法治实践,对于推进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推动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基层行活动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模拟法庭、宪法宣誓等活动,使青少年从参与者、体验者、探究者的角色,转变为法治教育宣传者、传播者、实施者。要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要深入宣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成就,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典范,模范遵守民族政策的事例,积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营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共同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
林少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普法基层行活动作为重点任务,列入重要日程,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要创新活动方式,善于运用大数据、多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分众化、差异化、智能化,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深化“法律服务社”“法律顾问站”“调解中心”“法律诊所”“互联网+法律服务”等经验做法,促进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在普法基层行活动中突出“青年”和“基层”两个特色,推动基层行活动深入基层、深入边境一线、深入边远地区。要高度重视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地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青年学生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
林少春勉励广大青年志愿者,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普法基层行各项工作任务,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作出应有贡献。
启动仪式上,林少春向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志愿团志愿者代表授旗,同时按动了启动球,标志着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正式启动。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韩彧主持启动仪式。自治区团委书记陈晓东,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孙锦琰,内蒙古大学党委书记刘志彧出席并发言;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曹思阳出席活动;青年普法志愿者代表作了发言。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青年普法志愿者代表以及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师生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本次活动与中国法学会、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在河北省张家口市举行“2021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启动活动同步进行。
(内蒙古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