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2 来源: 责任编辑:敖婷婷
第四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论文征集暨信用法治研讨会
邀请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的总体要求。2021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完善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依法依规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惩治标准和救济机制,在加强失信惩戒的同时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作为“深入推进全民守法”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进程、将信用建设纳入法治轨道的规划部署,丰富我国信用法治研究的理论资源库,进一步深入探讨社会信用立法中的重难点问题,继2018、2019、2020年连续举办第一、第二、第三届韶山论坛之后,湘潭大学将于2021年10月16日在湖南省湘潭市举办“2021第四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就“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保障”问题展开学术探讨交流,凝聚共识,助推信用法治建设。我们诚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拨冗参会,并热切期盼您就本次论坛所涉及的论题赐稿。兹将研讨会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会议主题: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分题一:社会信用法律体系研究
参考选题:
1.我国社会信用法律体系现状研究
2.域外社会信用法律体系研究
3.中国社会信用法律体系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
分题二:《社会信用法》立法研究
参考选题:
1.社会信用立法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2. 域外社会信用相关立法研究
3. 《社会信用法》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4. 《社会信用法》(立法建议稿)研究
分题三:《债务催收行业管理条例》立法研究
参考选题:
1.债务催收行业监管与立法完善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
2. 国外债务催收行业监管与立法研究
3. 我国制定《债务催收行业管理条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4. 《债务催收行业管理条例》(立法建议稿)研究
二、会议形式
本次研讨会将采取大会主题发言与分会场讨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请围绕上述主题,撰写并提交论文,在回执中明确填写您的论文标题或者发言主题,并及时发送给我们,以便为您安排合适的分会场。
(一)请于2021年8月31日24时前将论文以WORD文本形式发送至邮箱xyfxgl@xt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征文+作者+论文题目+工作单位+手机号码】。征文标准语言为中文简体,征文字数不低于10000字,不设上限,文稿格式及注释体例参照《中国法学》。
(二)论文要求紧扣主题,论点突出,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条理分明,文字简练,图表清晰。应征作品必须由本人原创,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未向任何媒体(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等)投稿或曾发表。文末附上作者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称、职务、通讯方式(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三)征文比赛设立评审委员会,将邀请相关专家对稿件进行匿名审核,经过评审委员会严格、科学的评审,从中评选出优秀论文并作出奖项评定。本次征文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2篇,每篇奖励金额10000元;二等奖:5篇,每篇奖励金额6000元;三等奖:10名,每篇奖励金额3000元。以上奖金均为含税金额。评审结果将于2021年10月10日公布,敬请关注。本次论坛所征集的获奖优秀论文通过论坛主办方遴选,以《第四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优秀论文集》结集出版。获奖作者应签署《出版授权承诺书》同意获奖论文集结出版,如不同意者须放弃上述奖励金额。
三、会议时间
(一)2021年10月15日全天报到;
(二)2021年10月16日全天会议。
四、会议地点
湘潭大学永雄楼
五、会议住宿
湖南省湘潭市盘龙山庄大酒店
六、回执时间
如果您能接受邀请莅临本次论坛,请您在收到邀请函后尽快发回《会议回执》,以便我们为您作会议安排,回执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
七、酒店预订
请参会嘉宾与会议主办方联系人联系,由会议主办方统一预定。
八、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会务费,安排接送站;会议期间的餐费、资料费、会场费、住宿费及论文获奖嘉宾的交通费由主办方承担;其他人员往返交通费请自理。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肖伟志:13307322952
潘 丽:18073877360
张 艳:13237321220
(二)E-mail: xyfxgl@xtu.edu.cn
(三)传真:0731-58292710
有关会议的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