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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浙江十五年

时间:2021-04-25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敖婷婷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东升 王春

  当历史的车轮驶入2021年,站在两个“一百年”新的交汇点,回眸百年发展历程,展望法治中国华光盛景,不由令人心潮起伏、豪情满怀。

  100年前的1921年,嘉兴南湖红船,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和决议在这里讨论通过,正式宣告中国共产党的庄严诞生。

  68年前的1953年,杭州北山街84号,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在这里起草,照亮新中国法治之路。

  15年前的2006年,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在这里审议通过,开启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实践探索。

  半年前的2020年11月,京西宾馆会议楼,党的历史上首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这里召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动员令”。

  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车轮驶向何方,不变的是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夯实安邦固本基石,筑牢千秋伟业根基。

  2021年,是法治浙江战略部署实施十五周年。

  十五年来,浙江坚决扛起“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职责使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航道乘风破浪,领跑法治中国新征程。

  十五年来,法治浙江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法治浙江建设领导机制日益健全、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功能作用充分发挥、先发优势逐步凸显,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省份之一,被公认为全国法治化程度最高省份之一。

  十五年来,浙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20年、36年蝉联全国各省区之首,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模范生”,刑事发案、信访总量、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被公认为全国最安全的省份之一。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5800万浙江人民,以弄潮儿的姿态,用排山倒海的魄力、踏浪前行的勇气、奋楫笃行的定力,在省域层面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萌发和实践培育了理论之树、浇灌了经验之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大厦巍然成型铸造了实践之基,谱写了波澜壮阔的新时代法治画卷。

  擘画法治蓝图谋长远

  ——浙江是革命红船启航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浙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从“八八战略”部署法治建设到作出建设“法治浙江”决定,到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再到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一任接着一任干,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春天是充满希望的季节,千年古都杭州开启了行政区划调整,“钱塘区”赫然在列。

  历史古老文脉的传承保护,城市新型格局的呼之欲出,是杭州依照法定程序长达两年多充分酝酿、反复论证后的科学决策。

  一张法治蓝图绘到底,法治已贯穿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全过程,成为省域治理的基本方略,成为流行的生活方式,成为人民的朴素信仰。

  从省府路到仁谐路,从文三路到马塍路,从育新路到东清巷……省会城市杭州,留下了习近平同志铿锵有力的法治足迹。

  2002年12月3日,习近平同志担任浙江省委书记不久,就参加浙江省暨杭州市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大会并讲话。

  斯大孝,时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这位八旬老人回忆起当时情形仍记忆犹新,他对《法治日报》记者说,“习近平同志高屋建瓴,简明扼要阐明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依宪执政提法在当时也很超前、很新鲜,当时感觉这位新来的年轻省委书记法治意识强,有水平有能力有干劲,浙江发展将迎来历史新机遇。”

  这个新机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既是发展关键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对法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这个新机遇,是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民主决策中孕育而成。

  2005年,习近平同志主持省委建设法治浙江重点课题调研,半年多时间里,深入到全省40多个乡村、社区和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三次专家学者座谈会,听取吸纳意见建议,还邀请12名法学专家担任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咨询专家,为法治浙江建设出谋划策。

  一切深谋远虑,聚焦在习近平同志为浙江擘画的宏伟法治蓝图中。

  2006年4月25-26日,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战略部署。

  这一战略部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浙江的具体实践;

  这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这一战略部署,是贯彻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大举措;

  这一战略部署,是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的具体行动;

  这一战略部署,明确要求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在这一战略部署集中体现,为法治浙江建设指明方向。

  历届浙江省委坚持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推进、高效率落实,一以贯之落实好这一决策部署。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央首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法治浙江建设也进入新阶段。浙江省委部署了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从严治党,构成浙江全面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安排。

  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浙江建设的根本原则和鲜明主线。

  2020年9月11日,刚履新的省委书记袁家军和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郑栅洁赴党的诞生地——嘉兴南湖瞻仰红船,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红船精神”。袁家军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在接续奋斗中把初心守得更牢、把使命担得更好,汇聚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磅礴力量。

  18天后,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依法选举郑栅洁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他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在宪法上,举起右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宪法宣誓是浙江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带头依宪执政、依法执政,抓住“关键少数”,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把中心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浙江把党内法规工作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位置,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完善省委议事规则,健全议事决策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浙江把人大、政协、政法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健全党委领导人大、政协、政法工作的各项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扎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执法司法权制约监督。

  十五年来,浙江逐步探索形成了以党委领导、服务大局、法治为民、数字赋能、整体智治为特色的“浙江法治经验”,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了浙江智慧。

  推动良法善治促发展

  ——浙江是改革开放先行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浙江统筹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浙江是改革开放先行地,也是地方立法先行者。

  2003年8月4日,浙江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习近平同志系统阐述了立法工作:立法要为发展服务,立法要有地方特色,立法要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立法要体现时代性。

  从事地方立法工作三十多年,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深知“立法是法治的源头,良法是善治之基础”,当时地方立法正面临从原有的保障规范功能向推进引导作用转变的形势变化中,他深感这一讲话与时俱进、切中要害,便把讲话精神一字一句记在笔记本上,作为指导工作的指南针和座右铭。

  2004年5月11日,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召开。这是浙江省人大成立以来省委召开的首次人大工作会议。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布局,每届党委至少应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的惯例延续至今。

  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高要求,浙江地方立法紧跟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为推动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自2006年至2021年3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修订)省地方性法规160件,修改212件次,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19件,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在全国具有较高辨识度和影响力的地方性法规制度。

  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保障重大改革决策顺利实施,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围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增进民生福祉,围绕完善民主政治、深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其中有20多部法规开创全国第一。

  2004年,浙江出台全国最早的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两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以浙江条例内容为蓝本,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同向而行、相得益彰。

  2021年2月18日,浙江以一场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开启了牛年新局。数字化改革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迭代深化。浙江是数字经济大省,今年3月1日,《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首次在法律层面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力高控股集团董事长陈晓军说,“我们正在全力推进数字化研发,条例规定了一系列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激励和保障措施,让我们对发展数字产业更有信心了!”

  浙江稳步推进设区的市立法,首创较大市法规报批前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意见制度。作为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金华市努力找准群众关切最大公约数,立法开山之作水环境保护条例让一江清水送下游,“文明三部曲”养犬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让文明之风吹进市民心间,民生立法电梯安全条例为电梯使用安全保驾护航,以良法善治助推都市新发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

  习近平同志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他明确提出,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所在。

  原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郑志耿回忆说, 2005年8月26日,习近平同志专题调研法治政府建设。“调研中,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政府是否依法行政,能否为广大民营企业主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将直接影响到民营经济能否健康发展。他一再叮嘱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努力把法治政府建设好”。

  2021年3月24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举行了一场“关键少数”的法治会考,24位厅长首次上交2020年法治答卷。

  时代是出卷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浙江省副省长刘小涛、省经信厅厅长徐旭、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方敏、省卫健委主任张平依次登台作口头报告,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检视。刘小涛在会上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明确的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

  统筹推进法治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分答卷,是浙江大力推进审批权力下放,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便民专项行动的结果。

  以机关效能建设为肇始,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并先后实施4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联合审批、全程代理、限时办结等机制,推进效能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2014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1.23万项行政职权削减到4235项,把省市县三级4000多个政府机构政务资源一网串起,实现服务零距离、办事一网通。

  2016年,浙江启动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出台全国“放管服”改革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确保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据第三方评估,全省“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92.9%,人民群众满意率达97.1%。91.4%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97%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可办”。

  在“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湖州,四川姑娘杨丽清来到市民中心出入境窗口,为给户口在老家的父母申办护照,体验了一番“无证明改革速度”后连声点赞,“没想到10分钟异地护照办理手续就办妥,还能邮寄到家,太方便了!”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法治浙江建设在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也是法治化改革的重要抓手。

  在“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桐庐,一场覆盖全县14个乡镇街道的全域集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拉开大幕。前不久,富春江镇综合信息指挥室接到一条偷盗砂石信息,从信息推送、事件处置到结果反馈,全部在网上留痕,县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县林业水利局、乡镇工作人员协同配合,全程只用了3小时。

  这种“综合执法改革速度”,正依托于桐庐跨领域跨部门的“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体系,执法职责和力量下沉,重构执法队伍、重塑执法体制,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为基层治理赋能。

  夯实基层基础固根本

  ——浙江是“枫桥经验”发源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浙江扎实推进固本强基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基层依法治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法治在浙江大地上始终焕发蓬勃生机。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

  在“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58年栉风沐雨,“枫桥经验”之木从一株幼苗成长为参天大树,离不开习近平同志的倍加珍视。

  2003年11月25日,习近平同志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指出,创新“枫桥经验”,必须营造法治环境,在依法治省中取得明显成效。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作为市场经济大省,浙江重点开展优化政务服务、强化制度供给、建设公平市场、提升监管能力、完善服务网络、加强司法保障六大专项行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浙江780多万家市场主体中,没有法律顾问的占大多数,尤其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020年8月,浙江创新开展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工作,建成了2万多个服务网格,调动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和政法干警等法律资源,为所有市场主体提供公益普惠基础性法律服务。

  “太棒了!随时随地都可以咨询法律问题。”严小明在衢州市新农都市场干了5年蔬菜批发,在网格法律顾问朱文的指导下,他们逐渐改变了口头约定的传统交易习惯,货款欠条、交易合同等也变得更加规范,因此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少了。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在推进法治浙江建设过程中,浙江省始终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把基础放在基层、重点放在基层、关爱送到基层,切实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从2009年开始,浙江把固本强基作为法治建设重点,连续三年进行专题部署,推动执法、司法、普法等工作向基层延伸。

  钱塘大潮风起云涌,人民调解“东方之花”常开不败。

  浙江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机制,全省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5万个,年均成功调处矛盾纠纷近60万件。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介绍,自2018年起,浙江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探索推进诉源治理,各级党委主动将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作为加强党对法治工作领导的具体抓手,推动形成各方参与、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凝聚强大合力,取得良好效果。2019年全省法院收案下降4.6%,系全国唯一收案出现负增长省区,2020年收案数同比又下降7.2%,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不断提升,2020年高达97.25%。

  图为浙江省嘉兴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办公场景。 王志浩 摄

  浙江建立重心下移、工作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全面探索建设市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村社区全科网格治理模式,强化市级统筹功能、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巩固基层基础,构建形成“一一四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宁波市镇海区打造一体化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现一个区中心,六个镇街中心及89个村级矛调工作中心、680个网格调处驿站的四级平台工作体系,实现为民解纷“一站到底”。

  “本以为要打官司解决,想不到在网格里就能处理好。”走出澥浦镇十七房村庙后老年协会矛调“网格驿站”,四川籍务工人员陈林富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他为村民修房不慎摔断腿,因谈不拢赔偿而揪心,直到网格长戴列敏召集了涉事方、调解员、联村干部和镇劳动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共商共议,最终达成协议。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从警三十年,东新派出所社区民警金芝孝,见证了法治公安之变:从办案办公区域混合、案卷随意堆放、监督管理缺位到办案区域科学划分、精细改造,案卷集中保管、智能存取,全流程可回溯监管;从靠嗓门处警,到习惯执法记录仪下法言法语……细节点滴变化,折射出公安机关执法不断规范,管理不断严密,能力不断攀升。

  从东新派出所创新办案区改造,到上塘派出所推出案管室和物证室建设,杭州市公安局逐步构建起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新机制,全面完成基层所队办案场所的规范化改造,建成152个派出所执法管理中心与15个县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形成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通过对警、案、人、物、卷、场所等重点执法要素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控,推动公安机关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两度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浙江是全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领头羊”。

  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双全说,为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浙江勇于改革、敢于创新、驰而不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省1198个基层所队全部建有标准的办案区、案管室和物证室,107个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部高标建成运行,组建45支521人的专业办案队伍入驻,积极构建具有浙江公安特色的“又好又多又快”执法办案体系,公安部先后向全国推广“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等一大批具有辨识度的“浙江经验”。

  法治政府建设最基础、最末梢、也最薄弱的是乡镇街道。

  台州市路桥区率先构建起覆盖区镇村三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机制,编制地方标准,交出一份漂亮成绩单:2020年以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大幅下降,四年来首次实现“零败诉”。

  总结推广路桥等地经验,浙江创新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推动法治职能整合向乡镇一级延伸,全省1354个乡镇街道实现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审查范围、审查机制的100%覆盖,基本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

  一幅静城宁海的清丽画卷徐徐展开,除了展示山水风光的旖旎,还彰显依法治理的魅力——全国首创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让美丽乡村因法更美。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介绍,浙江历来高度重视法治乡村建设,持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实现全覆盖,创建成功21966个,其中国家级210个、省级2821个,涌现出新时代“枫桥经验”、安吉“余村经验”、桐乡“三治融合”、武义“后陈经验”、象山“村民说事”等一批先进典型,走出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让群众共享乡村振兴成果,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追求公平正义暖人心

  ——浙江是互联网司法高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浙江坚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运行机制,强化执法司法权制约监督,全面提升司法质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国之基址。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在建设“法治浙江”的工作部署中,习近平同志提出,要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树立公平正义和保护人权的司法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立依法办案、无罪推定的司法原则,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要支持法院、检察院秉公执法,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广大法官要清正廉洁,秉公办案,敢做人民的“包青天”。

  2013年,浙江相继纠正了杭州两起发生在十多年前的错案,并在深刻反思错案教训基础上,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出台政法工作条例五项配套措施,出台33项防范冤假错案制度,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专项行动。

  执行是司法程序的“最后一公里”。

  3月3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2021年首期“院长论坛”,全省106家法院院长围绕“坚持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主题提交书面交流文章,10家法院院长口头发言。

  记者在现场聆听发现,浙江各地法院为执行破难“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绍兴中院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丽水法院建立“市区一体、市域统筹”的执行模式,镇海法院创新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桐乡法院与公安、银行等10余家单位建立执行协作机制……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介绍,浙江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和充分发挥浙江“三个地”的政治优势,坚持高起点站位、高标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以开展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政治建设、规范化建设、智能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强化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力度,主要的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始终保持在全国法院前列,为法治浙江建设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从全国首吃网络司法拍卖“螃蟹”,到世界首个互联网法院落户杭州;从“ODR”平台上线解纷,到移动微法院足不出户打官司;从一根线一块屏串成扎根村社区的微法庭,到浙江全面推进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浙江“互联网+司法”的高效节奏,推动风景变成全景,努力建设互联网司法高地。

  “我的货被别人赊走好几年了,当时没写欠条,只在提货单上签了字,但我有录音证明,能走法律程序要回货款吗?”在景宁鹤溪街道三枝树村邮政服务点,村民赵沛根通过远程视频向景宁法院何光清法官咨询,并得到了详细的解决建议方案。

  赵沛根享受的暖心服务,得益于景宁法院与邮政共建的诉讼e站,将诉讼服务智能终端前移,提供上门立案、邮寄立案、远程庭审等司法服务,让偏远山区群众共享数字便民成果。

  数字化改革不仅带来便捷高效,更带来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是浙江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的一号示范项目,也是浙江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晨介绍,按照数字浙江建设部署要求,浙江高标准统筹推进政法数字化建设,全面推进现代科技与政法工作、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通过跨部门的数据交换、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打破信息壁垒,开通信息“高速公路”,构建政法机关一体化的网上协同办案体系,成为全国首个在省域范围内实行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的省份,已累计办案23万余件。

  2020年7月,海宁政法一体化证据通上线运行,海宁市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姚志恒赞不绝口,“原来每天干警都要跑好几趟,将案件中的音视频证据光盘移送到检察院,有了这个系统,通过电脑专网上传,只要花几分钟就行,办案质效提升了,群众司法获得感自然就强了”。

  2018年6月29日,浙江检察史上一个值得铭记的重要日子,省人民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掀开了红盖头,与此同时,全省三级检察院统一举行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挂牌仪式,全面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

  早在2007年,浙江检察在全国率先探索民事督促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为创新公益诉讼、诉源治理积累实践经验。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说,谨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参加全省第十三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提出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要求,浙江检察机关全力融入构建新时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检察产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质效居全国前列,依法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成效明显,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升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浙江检察依法全面履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切实加大查办涉及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彰显党中央反腐败坚定决心。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浙江检察在实现五大领域公益诉讼全覆盖基础上,积极稳妥探索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新领域公益诉讼,办理全国首例互联网英烈名誉保护、余杭网络诽谤案等案件,浙江公益诉讼入选全国首部司法制度发展报告法治蓝皮书。

  如何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2020年5月,温州市检察机关通过“检侨驿站”平台,就申诉人周某微信被盗造成财产、名誉受损一案,召开了一场远程跨国视频听证会。文成县侨联副主席赵东者点赞说,“检察院为申诉人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又促进双方和解,挽回经济损失,切实维护海外侨胞合法权益”。

  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法律援助就是造福人民的暖心工程。在距杭州四百公里的庆元县,从2018年开始创新推出法律援助中心绿色通道“ETC”模式,整合8部门资源,简化工作流程,让数据多跑路,让困难群众少跑腿。

  常年扎根农村基层,庆元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子平感慨,“每次法律援助,都是群众对法律力度和温度的真实体验,而我们也常常被这样的力量所感染、所推动,为帮助更多困难群众及时高效获取法律援助而继续努力”。

  浙江完善“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全省通办”“跨省协办”模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年均9.5万件,提供法律咨询43.87万人次,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2.45万件,让公平正义之光温暖每一个人。

  凝聚思想领航新征程

  ——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形成,吸收了浙江丰富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更坚定了浙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坚持走一条经济先发地区法治先行的发展道路,开启法治浙江新征程,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

  思想是航标灯,引领新时代法治浙江建设新航程。

  春天的之江大地,处处洋溢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盎然生机:从领导下访接访到信访制度改革,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到民主法治建设“余村经验”,从后陈村首创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到全国推广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一个个“治村之计”逐渐上升为“治国之策”。

  习近平同志的法治思想呈映在《之江新语》中:“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

  习近平同志是法治浙江的顶层设计者,也是躬身践行者。

  2003年9月18日,对浦江人而言,是一个难忘的日子。浦江是一度有名的“信访大县”。习近平同志知难而进,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来到设在浦江中学的第一接待室,当天接待了9批20余位来访群众,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难题。

  2004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律师随同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律师黄廉熙,曾随同习近平同志下乡接访,十多年过去了,接访细节还时不时浮现在她脑海中,“省委书记带律师下访是习近平同志首创,接访时,几乎每件事情他都问得很仔细,待群众答完,他还转头向我征询意见说,黄律师,从法律角度看,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说明他体恤民情,又注重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十五年来,浙江律师从6000多名发展到2.7万多名,成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浙江深入实施全民普法规划的“龙头工程”,凸显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在建设法治浙江大局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2015年,浙江率先在省、市、县三级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省市县三级7万多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各种形式述职述法,推动“为官先要学法,为政要会用法”理念深入人心。

  2016年,浙江在全国首个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全力构建社会普法大格局,不断延伸法治文化阵地,推进社会普法科学化、常态化,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近10万场次。

  法治真谛,在于人民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

  青少年是普法重点。2020年5月,浙江省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启动,奥运冠军朱启南作普法志愿者代表发言,激励全省1347个普法志愿服务组织的青年普法志愿者再出发,让法律“飞入寻常百姓家”,为法治浙江建设贡献新时代青春力量。

  时代是思想之母,思想是时代之声,习近平法治思想激发出浙江新时代法治实践的新声。

  浙江率先推进地方法治建设,积极应对改革开放先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法治建设的先发优势逐步凸显。

  浙江行政权力运行逐步纳入法治轨道,基本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2020年实际出庭应诉率达88.43%,行政案件败诉率和纠错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浙江全面建成“12348”浙江法网,基本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浙江深入实施“阳光司法”工程,完善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制度,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司法透明度居全国首位。

  浙江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互联网法院、ODR平台、移动微法院等司法创新在全国推广,以科技促公正公开。

  浙江健全刑法执行机制,探索罪犯“修心教育”模式,社区矫正人员年度再犯罪率为0.052%,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四四五”强制隔离戒毒模式被确立为全国统一模式。

  浙江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全省律师万人比为4.6,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务量居全国前列。

  伟大的思想,源自于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的良性互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刻录在浙江一系列机制创新中。

  浙江构建较为健全的法治浙江建设制度体系,形成了法治浙江建设的“四梁八柱”,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以及党的建设的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浙江不断健全立法机制,最早提出精准选题、精良设计、精炼表达的“三精”立法理念和标准,开创了地方立法网、地方立法专家库、法规起草小组制度等多项全国第一,得到全国人大推广。

  浙江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率先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三统一”制度,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浙江建立健全司法工作制度,率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询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等33项防范冤假错案制度,着力解决影响公正司法的深层次问题。

  浙江加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在全国率先出台党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制度,省委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推动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党委政法委机构改革,重新组建司法行政机关,落实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加强司法辅助力量。

  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在法治浙江建设积累的宝贵经验里。

  ——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

  ——坚持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统筹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坚持实践探索创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坚持将解决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作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切入点。

  ——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积极打造法治浙江建设的实践平台。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经验和成就的科学总结,标记着斐然的过去,也引领着美好的未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法治浙江既是法治中国实践的启航点,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重要历史节点,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生生不息的经验供给和理论来源。实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源头活水,实践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征,实践逻辑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逻辑。法治浙江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示范区,必将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持续发展、永葆生机做出更大的贡献。

  扬帆启航新征程、乘势而上谱新篇。在这春风又绿江南岸的阳春四月,浙江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乘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东风,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谱写法治浙江建设新篇章,为法治中国贡献更多的浙江探索、浙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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